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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證明

核發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證明:申請核發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之使用證明,申請人應備具相關文件向區公所申請核准。

核發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證明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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