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立公墓墳墓修繕許可

公立公墓墳墓修繕許可:公立公墓墳墓修繕,申請人備具相關文件向區公所申請許可。

公立公墓墳墓修繕許可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 服務內容
    公立公墓墳墓修繕許可:公立公墓墳墓修繕,申請人備具相關文件向區公所申請許可。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2.公立公墓墳墓修繕現場照片(修繕前墓碑1張及墳墓全景1張)。
    • 3.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本驗退)及印章或簽名。
    • 4.申請人與亡者身分關係之證明文件。
    • 5.亡者之除戶謄本;如申請人經向戶政機關查無亡者戶籍資料,得由申請人以切結書代替。(可由受理機關代為查調)。
    • 6.墳墓設置位置簡圖。
    • 7.地點範圍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可由系統查調,申請人得免檢附)
    • 8.土地權利證明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 9.其他證明文件。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民政局禮儀事務科
      承辦人姓名:各承辦人
      電話:(03)3322101#5613、#561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