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貨運站及附屬設施土地容許使用

加強停車場經營管理,增進交通流暢,改善交通秩序,維護公共利益。

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貨運站及附屬設施土地容許使用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