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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設立─ 籌設許可申請 (第一階段)

本辦法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及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屏東縣政府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設立─ 籌設許可申請 (第一階段) 發布單位:屏東縣政府
  • 服務內容
    本辦法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及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申辦資格
    民營就業服務事業(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係指除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各級學校或職業訓練機構外,不論以收費或免費、專營或兼營、營利或非營利,抑或獨資、合夥、公司或團體等所設置從事職業介紹及其他就業服務的事業者均屬之。
    申辦流程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設立,應向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週一至週五 08:00 ~ 17:30)。
    應備物品
    • 1.申請書。
    • 2.法人組織章程或合夥契約書。
    • 3.營業計畫書或執行業務計畫書。
    • 4.收費項目及金額明細表。
    • 5.實收資本額證明文件。(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免附)
    • 6.主管機關規定之其他文件。
    聯絡窗口
    屏東縣政府勞工福利科
    陳小姐(08)755804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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