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檔案應用申請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檔案應用申請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申請人申請檔案應用,應填具申請書並敘明理由向本所提出申請。
    申辦流程
    • 1
      申請閱覽、抄錄及複製(以下簡稱應用)檔案,應填具申請書,並得以臨櫃、郵寄、線上申辦方式向本所提出申請。
    • 2
      本所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將准駁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其代理人,若有不符規定程式或資料不全者,應通知申請人7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得駁回申請;其有補正資料者,准駁之30日自申請人補正之日起算。
    • 3
      申請人應依約定時間至本所應用檔案,並出示『檔案應用申請准駁通知書』、身分證明文件,完成登記程序後,始得應用檔案。
    • 4
      申請人於檔案應用完畢歸還後,應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所訂定之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向本所繳納費用。
    應備物品
    • 一、申請人為個人:個人身分證、駕照或護照正本
    • 二、申請人為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
      •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營利事業登記證或法人登記證(以上證件,可以影本加註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句代替正本並簽章)
      • (二)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之證明文件
    • 三、授權代理人或受委任之受任人,除前述證件外,應加附下列證明文件:
      • (一)授權書或委任書正本
      • (二)代理人或受任人身分證、駕照或護照正本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南區戶政
    承辦人員:姚小姐
    電話:(04)22627887
    傳真:(04)22629128
    地址: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1樓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