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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
#同線上申辦#
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
發布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因天災受損致不堪使用或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於天災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證明文件,使用牌照稅可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
申辦資格
登記嘉義縣車輛
申辦流程
1
線上申辦
2
查驗證明文件
3
審核
4
函覆
應備物品
一、因天災受損致不堪使用: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停駛手續者,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
二、因天災受損須修復始能使用,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手續者,應檢附有關機關開具之災害受損證明及修車廠證明,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修復日數減免。
三、身分證明文件
(一)申請人為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申請人為營利事業組織者: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其他組織者,請檢附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明文件。
(三)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
作業天數
7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消費稅科使用牌照稅股
(05)3620909#721、722、724~726及734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因天災受損致不堪使用或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於天災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證明文件,使用牌照稅可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
申辦資格
登記嘉義縣車輛
申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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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辦理
2
查驗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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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物品
一、因天災受損致不堪使用: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停駛手續者,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
二、因天災受損須修復始能使用,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手續者,應檢附有關機關開具之災害受損證明及修車廠證明,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修復日數減免。
三、身分證明文件
(一)申請人為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申請人為營利事業組織者: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其他組織者,請檢附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明文件。
(三)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
作業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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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620909#721、722、724~726及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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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說明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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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