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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

#同線上申辦#

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 發布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 服務內容
    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因天災受損致不堪使用或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於天災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證明文件,使用牌照稅可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
    申辦資格
    登記嘉義縣車輛
    申辦流程
    • 1
      線上申辦
    • 2
      查驗證明文件
    • 3
      審核
    • 4
      函覆
    應備物品
    • 一、因天災受損致不堪使用: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停駛手續者,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
    • 二、因天災受損須修復始能使用,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手續者,應檢附有關機關開具之災害受損證明及修車廠證明,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修復日數減免。
    • 三、身分證明文件
      • (一)申請人為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 (二)申請人為營利事業組織者: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其他組織者,請檢附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明文件。
      • (三)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
    作業天數
    7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消費稅科使用牌照稅股
    (05)3620909#721、722、724~726及734
  • 服務內容
    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因天災受損致不堪使用或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於天災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證明文件,使用牌照稅可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
    申辦資格
    登記嘉義縣車輛
    申辦流程
    • 1
      臨櫃辦理
    • 2
      查驗證明文件
    • 3
      審核
    • 4
      函覆
    應備物品
    • 一、因天災受損致不堪使用: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停駛手續者,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
    • 二、因天災受損須修復始能使用,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手續者,應檢附有關機關開具之災害受損證明及修車廠證明,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修復日數減免。
    • 三、身分證明文件
      • (一)申請人為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 (二)申請人為營利事業組織者: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其他組織者,請檢附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明文件。
      • (三)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
    作業天數
    7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消費稅科使用牌照稅股
    (05)3620909#721、722、724~726及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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