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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火災證明申請(房屋)

雲林縣政府-火災證明申請(房屋) 發布單位:雲林縣政府
  • 服務內容

    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27條,火災發生後,火災案件之火災受害人或利害關係人,即可向火災發生地之消防分隊申請火災證明,其證明內容以起火時間、起火地點為限。起火地點為房屋,火災受害人或利害關係人請自行上傳房屋所有權狀,並透過MyData完成身分驗證及同意後,提供戶政國民身分證資料,申請本服務。

    申辦流程
    請至雲林縣政府申請連結進行申辦(須透過MyData平臺身分驗證)。
    應備物品
    • 1.戶政國民身分證資料
    聯絡窗口
    消防局火災調查科_廖先生(05)532-570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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