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宜蘭縣身心障礙者専用停車位識別證」服務,可透過MyData完成身分驗證及同意後,提供「現戶全戶戶籍資料料」、「身心障礙資格」、「車籍資料」、「駕籍資料」等做為申辦文件。
資格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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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以一人為限,得申請身心障礙者用停車位識別證明(以下簡稱専用停車位識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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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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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款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一親等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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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與第一款身心障礙者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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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車輛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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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車、自用小貨車、計程車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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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専用停車位識別證明之車輛種類為計程車或自用小貨車者,其車主及駕駛人應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若您在申辦過程中有任何疑問,可致電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03-935990洽詢。
*停車收費相關問題,請洽宜蘭縣政府交通處、宜蘭縣路邊收費停車管理場。
提供民眾申請「宜蘭縣政府」-「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服務,可透過MyData完成身分驗證及同意後,提供「現戶全戶戶籍資料」、「車籍資料」、「駕籍資料」、「身心障礙資格」做為申辦文件。若您在申辦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提供機關客服專線03-9251000#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