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完成帳號申請,再點選「線上申辦-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申請作業」,逾期不予受理。
依「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第21條每一雇主每年度請領繼續僱用之補助,補助總額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
依勞動部113年8月30日公告,繼續僱用之指定行業及比率如下:
-
1
農林漁牧業、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20%
-
2
食品及飼品製造業、飲料製造業、菸草製造業、木竹製品製造業、基本金屬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家具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藥品及醫用化學製品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營建工程業、運輸及倉儲業、住宿及餐飲業、不動產業、其他服務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25%
-
3
其餘行業:30%
受理期間:115年度申請案之受理期間為: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