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核能安全委員會-高強度輻射設施運轉人員證書申請

核能安全委員會-高強度輻射設施運轉人員證書申請 發布單位:核能安全委員會
  • 服務內容
    民眾初次申請高強度輻射設施運轉人員證書,或因期滿或逾期換發、遺失、損會補發、登載事項變更等因素須重新換證,申請人可以透過MyData完成身分驗證及同意後,並提供戶政國民身分證資料,申請本服務。
    依高強度輻射設施種類及運轉人員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高強度輻射設施運轉人員證書有效期限為六年。高強度輻射設施運轉人員申請換發證書,應於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內為之。
    申辦流程
    請至核能安全委員會申請連結進行申辦(須透過MyData平臺身分驗證)。
    應備物品
    • 1.戶政國民身分證資料
    聯絡窗口
    02-82317919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