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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安全證書申請

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安全證書申請 發布單位:核能安全委員會
  • 服務內容
    民眾初次申請輻射安全證書,或因期滿或逾期換發、遺失、損會補發、登載事項變更等因素須重新換證,申請人可以透過MyData完成身分驗證及同意後,並提供戶政國民身分證資料,申請本服務。
    依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輻射安全證書有效期限為六年。輻射安全證書人員申請換發證書,應於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為之。
    申辦流程
    請至核能安全委員會申請連結進行申辦(須透過MyData平臺身分驗證)。
    應備物品
    • 1.戶政國民身分證資料
    聯絡窗口
    02-8231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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