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分享
Facebook
X
line
Email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
E-GOV智能小幫手
電腦版
:::
選單
我的E政府
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X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X
line
Email
臺南市政府 醫療廣告申請作業
為確保本市醫療機構於電視、廣播刊登醫療廣告時,能遵循醫療法相關規定,避免醫療機構傳遞誇大不實之訊息,而造成民眾之誤解甚而危害健康。
臺南市政府 醫療廣告申請作業
發布單位:臺南市政府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為確保本市醫療機構於電視、廣播刊登醫療廣告時,能遵循醫療法相關規定,避免醫療機構傳遞誇大不實之訊息,而造成民眾之誤解甚而危害健康。
申辦流程
醫療機構備妥相關資料及填妥【臺南市醫療機構醫療廣告申請/核定表 (表一)】後送本局醫事科審查,通過後送二層長官核定,經核准後函文予申請機構,並副知NCC。
應備物品
1.臺南市醫療(護理)機構醫療廣告申請表1份
2.開業執照影本1份
3.廣告播稿內容相關證明文件1份
作業天數
5天
備註
領件方式:
公文
備註:
1.醫療廣告內容以醫療法第85條規定為限,並不得違反同法第86條及103條第2項規定。
2.內容經核准後,不得擅自變更,違反者依醫療法第103條規定論處。
聯絡窗口
醫事科(06)2679751
林艷秋#120/
[email protected]
、張瓊文#117/
[email protected]
陳美雀#148/
[email protected]
、陳淑珠#126/
[email protected]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