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新竹市並通報本市兒童發展早期療育委託服務單位之兒童,0歲至入小學前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暫緩入學者須檢附緩讀證明),有至本府核定之自費早期療育訓練單位接受療育訓練之事實者(依據補助計畫第八點),可透過MyData完成身分驗證及同意後,提供身心障礙證明,申請交通補助費與療育訓練費。
提供民眾申請「新竹市政府」-「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補助申請」服務,可透過MyData完成身分驗證及同意後,提供「身心障礙資格」做為申辦文件。若您在申辦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提供機關客服專線03-5352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