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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生技醫藥公司核准發行認股權憑證

申請生技醫藥公司核准發行認股權憑證 發布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 服務內容
    依據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規定,生技醫藥公司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並經經濟部核准後,始得依據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相關規定發行認股權憑證予該公司之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
    申辦流程
    • 1
      生技醫藥公司應於發行認股權憑證予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之前,檢附相關文件向經濟部提出申請。
    • 2
      經業務單位初審後提送審查會審查。
    應備物品
    • 1. 生技醫藥公司審定函
    • 2.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 3. 董事會決議發行認股權憑證之會議紀錄及簽到名冊
    • 4. 公司營運計畫書
    • 5. 取得認股權憑證者之在職證明
    • 6. 學經歷說明及相關證書影本(技術投資人屬法人者則免附)
    • 7. 取得認股權憑證者具備生技醫藥相關專業或技術之證明文件
    • 8. 與公司營運之關聯說明資料、該次發行認股權憑證之認股權人、認購價格、認購股份之種類與數量及行使權利期間等。
    作業天數
    60工作天
    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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