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5年最新】300億租金補貼全攻略:申請資格、加碼對象與補貼金額一次看!

更新日期:民國115年1月28日
主要資料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減輕租屋族負擔,持續提供「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115年度申請期間自1月1日起12月31日止。本次方案全面放寬申請門檻,符合資格者即可申請,隨到隨審,並針對單身青年新婚家庭育兒家庭弱勢族群提供加碼倍數,本文將帶您快速掌握最新租金補貼申請要點。

 

目錄

一.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住宅補貼快速看
二. 115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
三.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已截止受理)
四.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已截止受理)

 

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住宅補貼快速看

 

項目 租屋

購屋

修屋

3種方案
(僅租屋可申請)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補貼說明 針對租屋者,政府依地區、家庭成員人數及身分等條件,每月給予不同租金補貼金額。 無自有住宅或2年內購屋並辦理貸款者,政府補貼部分貸款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 針對持有老舊住宅欲進行修繕者,政府補貼部分貸款利息,補貼年限最長15年。
申請時間 115/1/1(四) ~ 115/12/31(四) 已於114年9月30日下午5時截止受理 已於114年9月30日下午5時截止受理
家庭成員持有住宅數量 0 0或1 (近2年內購屋) 1 (屋齡須超過10年)
申請資格 👉租金補貼資格檢視及金額試算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民國114年12月】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民國113年8月】

 


 

二、115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

 

(一)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為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年齡限制之一:

  • (1) 已成年者。
  • (2) 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 (3) 未成年,由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監護。

2. 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 (1) 無自有住宅。
  • (2) 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社會住宅、出租住宅或其他住宅相關協助,自願放棄原有住宅補貼。
  • (3) 符合所規定之<申請條件、家庭年所得及財產限制>。

3. 「家庭成員」包含哪些人:

  • (1) 申請人。
  • (2) 申請人之配偶。
  • (3) 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
  • (4) 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 (5) 受申請人或其配偶監護之人。

 

(二) 補貼金額

 

租金補貼金額上限,依地區、家庭成員人數及身分等條件分級,詳情可參閱<每月租金補貼金額表、補貼金額加碼表>,以下摘要說明:

級別 條件 補貼金額上限 (單位:新臺幣/元)
第1級 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家庭成員2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
2. 家庭成員3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
臺北市最高補貼8,000元,其餘縣市最高補貼3,600元~5,000元
第2級 非屬第1級及第3級條件者。 臺北市最高補貼5,000元,其餘縣市最高補貼3,200元~4,000元
第3級 家庭成員1人未滿40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臺北市最高補貼3,000元,其餘縣市最高補貼2,000元~2,400元

※ 加碼倍數:

  • 針對18歲以上未滿40歲單身青年租金補貼加碼1.2倍
  • 新婚家庭分1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登記結婚加碼1.3倍,115年1月1日後(含本日)登記結婚加碼1.5倍
  • 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分1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有未成年子女,1人1.4倍、2人1.6倍、3人1.8倍,逾三人者,每增生育一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0.2倍,115年1月1日後(含本日)新生兒出生,1人2倍、2人2.5倍、3人3倍,逾三人者,每增生育一名未成年子女, 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0.5倍,兩者皆依此類推。
  • 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租金補貼加碼1.2~1.4倍

 

(三) 申請說明

 

以下應備文件為概述,詳情可參閱<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應檢附文件>:

項目 說明
申請方式 申請期間:115/1/1(三)9:00起114/12/31(三)17:00⽌,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1. 線上申請: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申請。
2. 郵寄申請: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至<各縣市政府受理單位>,申請日以郵戳為憑。
2. 臨櫃申請:至租賃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受理單位>辦理。
※ 114年度核定⼾且於114年8月12月間有租金補貼核撥紀錄者,或114年9月1日114年12月31日申請並經核定者,系統會直接帶入,無須再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線上申請免附)
申請人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租賃契約影本
其他證明文件 (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者)
諮詢窗口 可撥打專線(02)7729-8003 (週一至週五8:00~18:00)

 

(四) 其他相關資訊

 

除了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社會住宅提供至少40%以上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例給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且租金比較便宜,詳情請見<社會住宅專區>。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民國114年9月】
>>公告115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租金補貼受理申請【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民國114年9月】

 


 

三、整合住宅補貼資源-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已截止受理】

 

(一)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為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年齡限制之一:

  • (1) 已成年者。
  • (2) 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2. 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3. 「家庭成員」包含哪些人:

  • (1) 申請人。
  • (2) 申請人之配偶。
  • (3) 申請人之戶籍內直系親屬。
  • (4) 申請人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
  • (5) 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 (6) 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需要照顧戶籍內之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兄弟姊妹。

 

(二) 補貼額度

 

項目 說明
貸款額度 臺北市最高為新臺幣250萬元,新北市最高為新臺幣230萬元,其餘縣市最高為新臺幣210萬元
補貼年限 最長20年,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5年。
優惠利率 第1類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第9~12項限申請人本人),郵儲利率減0.533%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 特殊境遇家庭。
3.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4. 身心障礙者
5.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6. 原住民。
7. 災民。
8. 遊民。
9. 育有未成年子女2人以上。
10.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
11. 65歲以上。
12.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第2類 非屬第1類條件者,郵儲利率加0.042%

 

(三) 申請說明

 

以下應備文件為概述,詳情可參閱<114年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應檢附文件>:

項目 說明
申請方式 1. 線上申請:於開放申請時間內,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提出申請。
2. 書面申請:於開放申請時間內,將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日以郵戳為憑。
應備文件 申請書 (線上申請免附)
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申請日前2年內自購住宅之貸款餘額證明影本 (尚未購屋者免附)
申請日前2年內自購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尚未購屋者免附)
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約12坪)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之住宅者,應檢附政府公告拆遷之文件影本
未達基本居住水準之證明文件 (已達基本居住水準者免附)
其他證明文件 (如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符合加分條件者、家庭成員為非本國籍人士等)
諮詢窗口 如有疑問可參考<114年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問與答>,或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洽詢<各縣市辦理住宅補貼之單位>。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114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

 


 

四、整合住宅補貼資源-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已截止受理】

 

(一)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為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年齡限制之一:

  • (1) 已成年者。
  • (2) 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2. 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3. 「家庭成員」包含哪些人:

  • (1) 申請人。
  • (2) 申請人之配偶。
  • (3) 申請人之戶籍內直系親屬。
  • (4) 申請人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
  • (5) 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 (6) 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需要照顧戶籍內之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兄弟姊妹。

 

(二) 補貼額度

 

項目 說明
貸款額度 最高新臺幣80萬元
補貼年限 最長15年,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3年。
優惠利率 第1類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第10~13項限申請人本人),郵儲利率減0.533%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 特殊境遇家庭。
3.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4. 身心障礙者
5.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6. 原住民。
7. 災民。
8. 遊民。
9.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
10. 育有未成年子女2人以上。
11.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12.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
13. 65歲以上。
第2類 非屬第1類條件者,郵儲利率加0.042%。

 

(三) 申請說明

 

以下應備文件為概述,詳情可參閱<114年度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應檢附文件>:

項目 說明
申請方式 1. 線上申請:於開放申請時間內,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提出申請。
2. 書面申請:於開放申請時間內,將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日以郵戳為憑。
應備文件 申請書 (線上申請免附)
戶口名簿影本或家庭成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修繕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約12坪)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之住宅者,應檢附政府公告拆遷之文件影本
未具備衛浴設備、未達基本居住水準之相關證明文件 (已達基本居住水準者免附)
其他證明文件 (如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符合加分條件者、家庭成員為非本國籍人士等)
諮詢窗口 如有疑問可參考<114年度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問與答>,或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洽詢<各縣市辦理住宅補貼之單位>。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114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