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民國113年8月31日
主要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勞動部、交通部、財政部、農業部、經濟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各地方政府
針對民國(以下同)113年4月3日花蓮地震導致民眾傷亡、住宅毀損不堪居住或因災致生活困難等情形,政府已啟動相關救助機制,為受災民眾提供災害救助金及慰問金、住宅修建補助、租⾦補貼、健保保費減免、補助就醫費⽤、稅捐減免、低利融資及利息補貼等各項方案與措施。本文彙整前述各項資訊,請符合受災資格之個⼈及企業,盡早提出申請。實際申請資格、金額等詳情,請依各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一、災害救助方案
個人
(一) 災害救助金、慰問金
若您對以下災害救助金、慰問金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戶籍地公所或村里長。此外,您也可參閱花蓮縣政府0403震災資訊專區<各項震災救助措施>資訊,或站內文章【家中遭逢變故,政府提供哪些急難紓困方案?】,依身分別查詢相關急難救助方案。
方案 |
說明 |
去哪辦? |
衛生福利部 - 災害慰問金 |
因天然災害致損害重大而影響生活者,衛生福利部發放以下慰問金,請於災害發生後6個月內申請:
1. 死亡或失蹤慰問: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人
2. 重傷慰問:5萬元/人 |
由政府主動造冊 |
各縣市政府 - 災害救助金 |
因天災導致損害重大,各縣市政府提供以下救助金,請於災害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實際補助內容請依各縣市公告為準: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臺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1. 死亡或失蹤救助:20萬元/人
2. 重傷救助:10萬元/人
3. 安遷救助:每戶2萬元/人,以5人為限
4. 住宅淹水救助:每戶5千~2萬元
5. 住宅土石流救助:每戶1萬~2萬元
6. 住屋(財物)損毀救助:每戶1萬5千~2萬元 |
死亡/失蹤/重傷救助由政府主動造冊,其餘由村里長協助受理 |
賑災基金會 - 重大天然災害賑助 |
因重大天災致死、行蹤不明、重傷或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衛生福利部公設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以下簡稱賑災基金會)發放災害賑助,請於災害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1. 死亡或失蹤賑助:40萬元/人
2. 重傷賑助:10萬元/人
3. 安遷賑助:每戶1萬元/人,以5人為限
4. 租屋賑助:每戶每月3千元/人,以3人為限,最長賑助半年
5. 住戶淹水救助:每戶5千元
6. 失依兒少、老人、身心障礙者賑助:2萬元/人,並視狀況協助撫育或安置 |
由政府主動造冊(安遷/租屋/淹水賑助項目,個別申請者須向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 |
(二) 住宅修建補助、租金補貼
方案 |
說明 |
去哪辦? |
花蓮縣政府 - 0403震災受災戶租金補貼方案 |
地震發生時實際居住於紅黃單建築物之住戶,依實際居住人口數,每月補貼租金8千元~1萬8千元,房屋所有權人最長補貼2年、非所有權人最長1年。 |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花蓮市府前路17號) |
賑災基金會 - 住宅重建、重購賑助
💡(中)低收入戶 |
因重大天災導致自住宅毀損達不堪居住,或經政府公告須遷移之危險住宅,且符合申請資格之(中)低收入受災戶,依其家庭總收入及全家人口數,每戶賑助20萬~50萬元,協助住宅重建或重購,請於災害發生後3年內提出申請。 |
個別申請:請洽戶籍地公所
集體遷建:由主辦機關造冊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補助災後重建修繕住宅
💡原住民 |
符合申請資格之原住民受災戶,可申請以下補助:
1. 重建住宅:請於災害發生後3年內申請<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補助>,每戶最高補助20萬~50萬元。
2. 修繕住宅:請於113年4月30日前申請<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助11萬元。 |
住宅所在地公所 |
建築物弱層補強補助 |
本次地震若屬經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張貼危險標誌(紅、黃單)建築物,可申請耐震弱層補強補助:
1. 集合住宅:每件最高450萬元。
2. 單一透天住宅:每件最高50萬元。 |
住宅所在地縣市政府 |
(三) 就醫、就學、就業及其他
方案 |
說明 |
去哪辦?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災民健保就醫權益及保費減免措施 |
受災民眾若無法持健保卡就醫,可至各「健保特約醫療院所」,由醫療院所填寫「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例外就醫名冊」,民眾即可以健保身分就醫。 |
健保特約醫療院所 |
因地震毀損或遺失健保卡,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下簡稱健保署)將免費換發一張新卡。 |
郵局、戶政事務所、<健保署服務據點>或<可現場製卡之公所> |
凡屬花蓮縣受災之全民健康保險對象,且符合所規定之政府災害救助金資格(死亡、失蹤、重傷、安遷、住屋受災、農漁業受災等),於113年4月起至113年9月,其應自行負擔之健保保險費,由中央政府支應,並得以民間捐款為之。 |
免申請,由花蓮縣政府主動提供名單給健保署 |
如花蓮縣受災民眾有健保費欠費情形,在1年內免予催繳、免予移送行政執行,延遲繳納健保費則免加徵滯納金。
👉健保費欠費及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尚未繳納部分,可申請<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無息貸款>。 |
居住於花蓮縣之當地受災民眾(或在災區受傷,至非災區醫療院所就醫),於113年4月3日至113年7月3日期間就醫,經醫生認定因受災需接受治療,免繳就醫應自行負擔之部分醫療費用及住院膳食費(未具健保保險資格者,補助本保險給付範圍內之醫療費用及住院膳食費)。
👉若已繳交部分負擔,請持醫療費用收據,於門診、急診治療當日、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向健保署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
賑災基金會 - 助學金申請
💡(中)低收入戶 |
針對(中)低收入受災家庭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核發以下助學金,請於規定期間內(上學期9月10日~10月10日、下學期2月10日~3月10日)提出申請:
1. 國中(小)學:5千元人
2. 高中職及五專前3年:1萬元/人
3. 大專校院:1萬5千元/人 |
學校 |
天災臨時工作津貼 |
符合資格之受災失業者,可依規定辦理臨時工作申請,工作內容以協助災區災後重建、環境清掃等為主。臨時工作津貼為每小時183元,每月最高可領27,470元,工期以2個月為限,必要時再延長。 |
各地就業服務據點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災民協助措施 |
凡為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農民保險、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及國民年金被保險人,且於災區內領取政府核發之災害救助金(死亡、失蹤、重傷、安遷等),於113年4月起至113年9月止,自付部分保險費免繳,由政府補助。 |
免申請,由花蓮縣政府主動提供名單給勞保局 |
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因天災導致傷病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治療之日起,向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請領傷病給付(勞保/勞職保)。 |
郵寄或親送<勞保局> |
交通部公路局 - 災民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 |
受災民眾辦理汽機車相關監理服務,像是補發汽機車駕照、行照、牌照登記書及辦理車輛報廢等免規費;若為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等監理事宜,可展延至113年10月31日前申辦,詳情請參閱 <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 |
公路監理機關 |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衛生福利部辦理災害救濟捐款專戶慰問金發放要點【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民國107年9月】
>>賑助法規【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公設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民國113年8月】
>>0403震災受災戶租金補貼方案【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民國113年4月】
>>花蓮0403地震 原民會補助災後重建修繕住宅【資料來源:原住民族委員會,民國113年4月】
>>辦理耐震弱層補強補助,建築物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資料來源:國家實驗研究所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資訊網,民國113年4月】
>>因應403花蓮大地震受災民眾 健保就醫權益及保費減免措施【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民國113年4月】
>>天災臨時工作津貼【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民國113年4月】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因應0403花蓮地震震災協助措施一覽表【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民國113年8月】
>>1130403花蓮地震災害,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局,民國113年4月】
>>行政院推30項花蓮震災救助事項 助災區重建復原【資料來源:行政院,民國113年4月】
>>花蓮縣政府0403震災資訊專區【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民國113年4月】
二、災害損失稅捐減免
個人
企業
受天災影響,個人或企業若發生財物或營業損失,可申請以下稅額減免;若因災害無法繳清稅捐,可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如您有疑問,請洽國稅地方稅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諮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 ~ 17:30)。
更多稅捐減免或受災戶協助措施,像是國有土地受災戶重建、菸酒業者災損規費減免、物資通關等,請參閱財政部<災害協助>措施。
申請災損減稅3步驟:
- 拍照存證:請先進行拍照,再清理現場。
- 檢附文件:請備齊災害損失證明文件,像是受災現場或財物毀棄照片、原始取得憑證、維修估價單、修理費發票或收據等。
- 提出申請:請於災害發生後30天內(地價稅請於當年度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以下彙整線上申辦連結,郵寄或臨櫃申請書表、各地諮詢窗口請參閱<稅捐減免>。
稅目 |
申請事項 |
線上申辦連結 |
受理機關 |
稅捐減免 |
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
綜合所得稅 |
個人財物遭受災害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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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 |
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臺北/ 高雄/ 北區/ 中區/ 南區)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商品、原物料、(半)在製品、在建工程、設備或固定資產遭受災害損失。 |
✔️ |
✔️ |
營業稅 |
因災損未營業,小規模營業人扣除未營業天數。 |
✔️ |
✔️ |
貨物稅 |
已稅或免稅貨物消滅或受損致不能出售之貨物稅廠商,可申請已繳稅款退還或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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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菸酒稅 |
已稅或免稅菸酒消滅或受損致不能出售之菸酒稅廠商,可申請已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之退還或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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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娛樂稅 |
因災損未營業,娛樂業者扣除未營業天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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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分支單位 |
房屋稅 |
房屋因災害毀損三成以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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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
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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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
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損停駛、報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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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稅捐減免【資料來源:財政部,民國113年4月】
>>災害損失減免不可不知【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民國112年9月】
三、貸款方案
(一) 各部會貸款協助方案
個人
方案 |
說明 |
去哪辦? |
農業部農業金融署 - 0403花蓮縣震災災民貸款展延免息措施 |
即日起至114年4月3日止,花蓮縣受災民眾可申請以下貸款展延,展延期間利息由政府補貼:
1. 災區自住宅購屋貸款:展延2~5年
2. 災區非自住宅購屋貸款:展延2年
3. 災區房屋擔保貸款、其他擔保貸款、汽車貸款:展延1年
4. 保險單借款、信用卡與現金卡應繳款項、其他無擔保貸款:展延6個月
※ 受災農漁民,另可申請<加碼提供專案農貸展延免息>,既有專案農貸可展延1年免息。 |
原貸款農業金融機構(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 |
企業
除了以下貸款方案,受災中小企業可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向「馬上辦服務中心」洽詢融資協助措施。
方案 |
說明 |
去哪辦? |
交通部觀光署 - 提供受災旅宿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要點 |
自天災發生日起1年內,花蓮縣受災旅宿業者可申請週轉金貸款及資本性融資,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實際狀況核貸,其貸款額度上限為:
1. (觀光)旅館業:週轉金1千萬元、資本性3千萬元
2. 民宿:週轉金300萬元、資本性400萬元 |
金融機構 |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花東基金融資保證專款 |
花蓮縣受災企業可申請短(中)期週轉及資本性支出融資,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實際狀況核貸,其貸款額度上限為:
1. 依<商業登記法第5條>免申請登記之小規模商業(攤販、民宿等):週轉金200萬元、資本性500萬元
2. 中小企業:週轉金2千萬元、資本性6千萬元
3. 大企業:週轉金8千萬元、資本性2億元 |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 |
花蓮縣受災中小企業及僅辦理稅籍登記業者,補貼其受災復工貸款利率(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為1.72%),補貼期限週轉金最長1年、資本性支出最長3年,最高補貼50萬元。 |
(二) 公股銀行災害低利融資方案
為協助個人及企業進行災後重建,公股銀行承辦以下天災低利融資相關方案,下列表格彙整各家銀行官網說明連結,大部分的方案為災害發生後1個月內或3個月內提出申請,或至113年12月31日截止,詳情請向各承辦銀行詢問:
- 「協助災區住宅修繕貸款」(個人):貸款額度最高200萬元,其中得以20萬元為限,購置日常生活必需配備。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機動計息,目前年息為2.72%。
- 「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企業):依個別企業狀況核貸額度,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機動計息,目前年息為2.72%。
- 「企業小頭家貸款」(企業):貸款額度週轉金最高500萬元(受災事業不受額度限制)、資本性不超過計畫經費之80%,受災企業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機動計息,目前年息為2.72%。
- 「農漁民及農漁企業天災重建復興貸款」(農漁民或農漁企業):依借戶重建、恢復生產所須資金核貸。
- 「其他受災重建相關貸款」(個人或企業):依受損廠房、機器設備及房屋之重建或整修所需費用核貸,貸款額度及利率依各銀行公告為準。
個人
企業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協助0403花蓮縣震災災區民眾 提供貸款展延免息措施【資料來源:農業部農業金融署,民國113年4月】
>>交通部觀光署提供受災旅宿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要點【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署 行政資訊網,民國111年12月】
>>透過花東基金融資保證 協助花蓮受災企業重建【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民國113年4月】
>>經濟部強調花東基金全數用於融資保證,全力協助企業災後重建【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民國113年4月】
>>低利融資【資料來源:財政部,民國113年4月】
>>協助受113.4.3花蓮地震影響之企業或民眾重建家園貸款【資料來源:臺灣銀行,民國113年4月】
>>因應花蓮強震 土地銀行啟動災害協助與關懷客戶措施【資料來源:土地銀行,民國113年4月】
>>地震災後重建優惠貸款【資料來源:第一銀行,民國113年4月】
>>華南銀行辦理天然災害相關貸款彙總表【資料來源:華南銀行,民國113年4月】
>>彰銀協助0403地震受災戶 提供災害復建貸款及保險理賠協助【資料來源:彰化銀行,民國113年4月】
>>臺灣企銀提供受災協助 支援0403花蓮大地震災後復舊【資料來源:臺灣企銀,民國113年4月】
>>合作金庫銀行力挺0403花蓮地震受災企業 率先推出低利自辦專案【資料來源:合作金庫銀行,民國1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