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民國113年4月2日
主要資料來源:教育部、勞動部、內政部、交通部、農業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有關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五專前3年)之學雜費減免、獎助學金等資訊,本文蒐羅政府各機關推行之助學方案,您可參考以下表格。請注意,學生的身分或條件可能同時符合多個方案,除非法令沒有限制,否則應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一、高級中等學校
自103學年度起,依據教育部<12年國教-學費政策>,實施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前3年)免學費(不含雜費、代收代付費/使用費、代辦費)方案,且自民國113年2月起,所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均不必繳學費,詳情請參閱<高級中等學校全面免學費政策>。其他助學方案請參閱下表:
身分別 |
每年申請時間 |
方案 |
補助內容 |
去哪辦? |
就讀建教合作教育班、實用技能學程、產業特殊需求類科之高中職學生 |
依各校規定 |
建教合作班學生補助、實用技能學程、產業特殊需求類科 |
3年學雜費全免 |
學校 |
就讀農業相關特定科別 |
每學年須於8月31日前完成農業職涯探索,高三生於7月31日前完成 |
👉 獎勵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從農輔導方案 |
1. 獎學金:發給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學期,最多10,000元/學年。
2. 職涯探索獎勵金:每學年最多發給20,000元。 |
學校 |
低收入戶學生 |
1. 教育部主管學校:約2月及9月
2.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學校:依各該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規定 |
👉 學雜費減免 |
減收全部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
學校、線上申請(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統)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1. 教育部主管學校:約2月及9月
2.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學校:依各該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規定 |
👉 學雜費減免 |
1. 符合免學費資格者:另減收60%雜費、實習實驗費
2. 不符合免學費資格者:減收60%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
學校、線上申請(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統)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約2月及9月,依各校規定 |
👉 學雜費減免 |
1. 極重度/重度者:
減收全部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2. 中度者:
(1) 符合免學費資格者,另減收70%雜費、實習實驗費
(2) 不符合免學費資格者,減收70%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3. 輕度者:
(1) 符合免學費資格者,另減收40%雜費、實習實驗費
(2) 不符合免學費資格者,減收40%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
學校 |
身心障礙學生 |
約2月及9月,依各校規定 |
👉 學雜費減免 |
1.極重度/重度者:
減收全部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2. 中度者:
(1) 符合免學費資格者,另減收70%雜費、實習實驗費
(2) 不符合免學費資格者,減收70%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3. 輕度/持鑑定證明者:
(1) 符合免學費資格者,另減收40%雜費、實習實驗費
(2) 不符合免學費資格者,減收40%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
學校 |
原住民學生 |
約2月及9月,依各校規定 |
👉 學雜費減免 |
1. 公立學校:
(1) 補助助學金11,000元+伙食費10,500元
(2) 補助住宿費3,500元(補助實際住宿者)
2. 私立學校:
(1) 補助學費、雜費
(2) 補助住宿費4,100元(補助實際住宿者) |
學校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1. 教育部主管學校:約2月及9月
2.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學校:依各該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規定 |
👉 學雜費減免 |
1. 符合免學費資格者:另減收60%雜費、實習實驗費
2. 不符合免學費資格者:減收60%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
學校 |
經濟弱勢學生 |
約2月及9月 |
👉 學雜費減免 |
1. 公立學校:每學期不得超過5千元
2. 私立學校:每學期不得超過2萬元 |
學校 |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 |
約2月及9月,依各校規定 |
👉 學雜費減免 |
依<相關基準>給予全公費、半公費或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
學校 |
現役軍人子女 |
約2月及9月,依各校規定 |
👉 學雜費減免 |
減收學費30% |
學校 |
退休俸人員(中校含以下)子女 |
上學期於10月25日前、下學期於4月10日前 |
👉 退休俸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已享有學雜費減免者,不得請領 |
1. 高中
(1) 公立學校:3,800元
(2) 私立學校:13,500元
2. 高職
(1) 公立學校:3,200元
(2) 私立學校:18,900元
(3) 實用技能班:1,500元 |
各地榮民服務處 |
農/漁民子女 |
3月1日至31日,及9月16日至10月15日 |
👉 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已享有學雜費減免者,不得請領 |
1. 公立學校 :4,000元
2. 私立學校:6,500元 |
戶籍所在地之農/漁會 |
失業勞工子女 |
2-3月中及9月 |
👉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已享有學雜費減免者,不得請領 |
1. 公立學校:4,000元
2. 私立學校:6,000元 |
1. 請郵寄資料至勞動部就學補助受理小組
2. 線上申請系統 |
計程車駕駛及其子女 |
每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 |
👉 計程車駕駛及子女獎學金 |
直轄市以外區域獎勵金4,000元,直轄市區域則依地方政府規定為準。 |
直轄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各區監理所(站) |
新住民及其子女 |
每年2月-3月 |
👉 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
1. 新住民:
(1) 優秀獎學金:8,000元
(2) 清寒助學金:8,000元
(3) 證照獎勵金:3,000~50,000元
2. 新住民子女:
(1) 特殊才能獎勵金:5,000~10,000元
(2) 總統教育獎勵金:15,000元
(3) 優秀獎學金:7,000元
(4) 清寒助學金:8,000元 |
1.學校
2.線上申請(限證照獎勵金) |
二、五年制專科(五專前3年)
自103學年度起,依據教育部<12年國教-學費政策>,實施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前3年)免學費(不含雜費、代收代付費/使用費、代辦費)方案,就讀五專前3年者,不分公私立學校全面免納學費,且無家庭年所得總額148萬之限制。
此外,若是為(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軍公教遺族,則可另外申請雜費補助,詳情可向學校詢問。 其他方案請參閱下表:
身分別 |
每年申請時間 |
方案 |
補助內容 |
去哪辦? |
退休俸人員(中校含以下)子女 |
上學期於10月25日前、下學期於4月10日前 |
👉 退休俸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已享有學雜費減免者,不得請領 |
1. 公立學校:7,700元
2. 私立學校:20,800元 |
各地榮民服務處 |
就讀農業相關特定科別 |
每學年須於8月31日前完成農業職涯探索,高三生於7月31日前完成 |
👉 獎勵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從農輔導方案 |
1. 獎學金:發給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學期,最多10,000元/學年。
2. 職涯探索獎勵金:每學年最多發給20,000元。 |
學校 |
農/漁民子女 |
3月1日至31日,及9月16日至10月15日 |
👉 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已享有學雜費減免者,不得請領 |
1. 公立學校 :4,000元
2. 私立學校:6,500元 |
戶籍所在地之農/漁會 |
失業勞工子女 |
2-3月中及9月 |
👉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已享有學雜費減免者,不得請領 |
1. 公立學校:4,000元
2. 私立學校:6,000元 |
1. 請郵寄資料至勞動部就學補助受理小組
2. 線上申請系統 |
計程車駕駛及其子女 |
每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 |
👉 計程車駕駛及子女獎學金 |
直轄市以外區域獎勵金5,000元,直轄市區域則依地方政府規定為準。 |
直轄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各區監理所(站) |
新住民及其子女 |
每年2月-3月 |
👉 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
1. 新住民:
(1) 優秀獎學金:8,000元
(2) 清寒助學金:8,000元
(3) 證照獎勵金:3,000~50,000元
2. 新住民子女:
(1) 特殊才能獎勵金:5,000~10,000元
(2) 總統教育獎勵金:15,000元
(3) 優秀獎學金:7,000元
(4) 清寒助學金:8,000元 |
1.學校
2.線上申請(限證照獎勵金) |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12年國教<學費政策>【資料來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課綱資訊網,民國112年8月】
>>持續推動獎勵高中生從農方案 鼓勵學生就讀農業科別>【資料來源:農業部,民國112年6月】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資料來源:勞動部,民國113年2月】
>>退休俸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業務【資料來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民國111年4月】
>>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計畫【資料來源:內政部移民署,民國113年2月】
>>農漁民子女助學金【資料來源:農業部,民國1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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