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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住宿式照顧服務機構,政府提供那些資源與補助?

更新日期:民國113年12月31日
主要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縣市政府

 

當家人需要長期照顧時,除了可使用衛生福利部所推出的長期照顧服務計畫,或是聘僱外籍看護進行居家照顧,另外還有住宿式照顧機構。您可以參閱【長照路上不孤單,來看看政府提供哪些照顧資源!】來了解長期照顧服務計畫,或是閱讀【找外籍看護很緊張? 重要資訊政府幫你整理好!】得知如何聘僱外籍看護,而此篇文章則是統整住宿式照顧機構之相關資訊,方便您查詢有哪些資源與補助方案可使用。

 

目錄
一. 住宿式照顧機構類型
二. 補助方案
三. 各縣市政府資源

 

一、住宿式照顧機構類型

 

以下依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列出各住宿式機構之比較表,協助您了解家中長輩需要哪種照顧機構資源:

項目 長期照顧機構 安養機構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住宿式長照機構
長期照護型 養護型 失智照顧型
照顧對象 罹患長期慢性病需醫護服務之長輩 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之長輩,或需鼻胃管、胃造廔口、導尿管護理服務之長輩 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之長輩 需他人照顧、無親屬或親屬無扶養能力,且日常生活能自理之長輩 身心障礙者 身體或心智功能部分或全部喪失,致其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
護理人員配置 每照顧15名應配置1名 每照顧20名應配置1名 每照顧20名應配置1名 無特別規定 每照顧40名應配置1名
(慢性精神病患為每20名配置1名;失智症者、植物人、重癱及長期臥床等為每15名配置1名)
20床至少設置1人;收住收住管路、造廔口、植物人、長期臥床(含重癱)者,每15床應置一人;收住呼吸器依賴個案達四床以上者每10床應置1人
照顧或生活服務員配置 日間每照顧5名應配置1名,夜間每照顧15名應配置1名 日間每照顧8名應配置1名,夜間每照顧25名應配置1名 日間每照顧3名應配置1名,夜間每照顧15名應配置1名 日間每照顧15名應配置1名,夜間每照顧35名應配置1名 1. 重建機構:日間視需要配置,夜間每照顧10~15名應配置1名 (與訓練員合併計算)
2. 照顧機構:日間每照顧3~6名應配置1名,夜間每照顧15名應配置1名 (與教保員護理人員合併計算)
8人應設置1人;收住具行動能力之失智症者每3人應置1人;收住未滿四十五歲之失能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其與身心障礙者比例不得低於1比20
其他配置說明 隨時至少配有1名護理人員及1名「我國籍」照顧服務員 1. 重建機構:日間每照顧10~15名應配置1名訓練員
2. 照顧機構:日間每照顧3~7名應配置1名教保員
隨時⾄少配有1名護理⼈員及1名「我國籍」照顧服務員
服務機構名單 老人福利機構榮譽國民之家(養護)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 老人福利機構(安養)榮譽國民之家(安養)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查詢 住宿式長照機構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113年8月】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112年6月】
>>住宿式長照機構清冊【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國113年11⽉】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專區<機構查詢>【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民國113年12月】
>>全國老人福利機構名冊【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民國113年8月】
>>精神護理之家資源【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民國113年8月】
>>安養機構【資料來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民國113年12月】

 

 


 

二、補助方案

 

針對使用住宿式照顧機構者,為減輕被照護者或其家屬之經濟壓力,政府提供以下補助方案。並注意同性質之補助方案不得重複領取,請擇1請領。此外,因傷病住院之(中)低收入戶長輩,可申請「傷病住院醫療及看護(或照顧)費用補助」,實際補助資格及金額依<各縣市政府>規定。

身分別 方案 申請資格 補助內容 (單位:新臺幣/元) 去哪辦?
一般戶 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 1. 入住機構類型:老福機構、身障住宿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住宿式長照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少安置機構
2. 入住機構天數:當年度實際入住天數累計達180天以上,未滿180天者依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按月補助
3. 補助資格
 (1) 經長照需要評估達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或以上,或具身障證明中度以上之中重度失能者
 (2) 於112年1月1日(不含)前即入住機構之既有住民
1. 中重度失能者:每人每年最高12萬元
2. 既有住民:每人每年最高6萬元
機構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窗口請參閱「衛福部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各縣市服務窗口」)
(中)低收入戶 失能老人機構安置補助 1. 年滿65歲以上(部分縣市含原住民55歲以上)
2. (中)低收入戶
3. 重度、中度失能者
依失能等級及(中)低收入戶身分補助安置費,實際補助資格及金額依<各縣市政府>規定。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身心障礙者 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1.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2. 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3. 具排富條款,家庭平均收入須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4倍,符合特殊條件者須未達6倍
低收入戶全額補助,其餘依家庭經濟狀況給予補助25%50%75%(符合特殊資格者,補助基準為40%50%60%70%85%),請參閱<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第5條與第6條>。實際補助資格及條件依<各縣市政府>規定。 戶籍所在地社會局(處)、區公所
榮民(眷) 榮民養護公務病床

經醫師診斷有住宿式長照服務需求者,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榮民
2. 輔陸字第0九七000四二五二號函核准入住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之貧困無依榮眷或遺眷
3. 未支領退休俸生活貧困之榮民
4. 退役少校以下支領退休俸生活貧困之榮民
5. 新入住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之貧困無依榮眷或遺眷
6. 其他有特殊原因者

各榮總分院附設護理之家收費標準不一,請參閱<各榮總分院附設護家床位資訊>。
※ 左方所列之第1、2項,以及第3~5項領有(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團體照顧服務員費用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支應。
向榮總分院附設護理之家提出申請

※ 以上內容皆為摘要,詳情請以各主管機關官網資訊為準。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資料來源:衛⽣福利部⻑期照顧司,⺠國113年10⽉】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112年9月】
>>申請以公務預算補助身分入住本會所屬醫療機構附設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含護理之家)【資料來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民國113年6月】

 

 


 

三、各縣市政府資源

 

您可以直接點擊縣市政府,來查看以下詳細方案內容:

  • (中)低收入戶65歲以上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部分縣市含55歲以上原住民)
  • (中)低收入戶傷病醫療及看護相關補助
  • (中)低收入戶65歲以上老人傷病醫療及看護相關補助
  • 身心障礙住宿式照顧機構補助方案
縣市 (中)低收入戶失能老人
機構公費安置
(中)低收入戶
傷病醫療及住院看護相關補助
(中)低收入戶老人
傷病醫療及住院看護相關補助
身心障礙者
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基隆市 (中)低收入戶 住院看護補助 醫療補助 / 住院看護補助
臺北市 (中)低收入戶 醫療補助 臨時看護補助
新北市 (中)低收入戶 住院看護補助  
桃園市 (中)低收入戶 住院看護補助 住院看護補助
新竹市 (中)低收入戶 醫療補助 醫療補助 / 住院看護補助
新竹縣 (中)低收入戶 醫療及住院看護補助 醫療補助 / 住院看護補助
苗栗縣 (中)低收入戶 住院看護補助 住院看護補助
臺中市 (中)低收入戶 醫療補助 / 住院看護補助 住院醫療及看護補助
彰化縣 低收入戶 醫療及住院看護補助 醫療及住院看護補助
南投縣 低收入戶 醫療補助 / 住院看護補助 醫療補助 / 住院看護補助
雲林縣 (中)低收入戶 醫療補助 / 住院看護補助 醫療及住院看護補助
嘉義市 (中)低收入戶 醫療補助 / 住院看護補助 住院看護補助
嘉義縣 (中)低收入戶 醫療補助 / 住院看護補助(低收) 進住機構及聘僱長期看護工補助
臺南市 (中)低收入戶 醫療補助 / 住院看護補助 住院看護補助(中低收)
高雄市 低收 / 中低收 醫療及住院看護補助  
屏東縣 (中)低收入戶   醫療及住院看護補助
宜蘭縣 低收 / 中低收 醫療及住院照顧服務費補助  
花蓮縣 (中)低收入戶 醫療及住院照顧費補助  
臺東縣 (中)低收入戶 醫療補助 / 住院看護補助 醫療補助 / 住院看護補助
澎湖縣 (中)低收入戶 醫療及住院看護補助 住院看護補助
金門縣 (中)低收入戶 醫療及住院看護補助 醫療及住院看護補助
連江縣 (中)低收入戶 醫療及住院看護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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