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民國113年6月11日
主要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各地方政府
家庭是培育孩子成長與發展最重要的地方,然而有些家庭因貧窮、犯罪、失業、未成年親職等因素,導致孩子缺乏良好的照顧或遭遇不當對待。為避免孩子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疏忽、虐待等情形發生,政府提供各種預防性與發展性的家庭支持措施,以及建立不當行為之通報檢舉網絡,希望能協助每個孩子順利成長。
一、家庭支持
(一) 服務方案及據點
針對弱勢或脆弱家庭,例如家庭成員犯罪、失業、物質濫用、未成年親職導致家庭照顧功能不足,或有嚴重身心障礙兒童需照顧等,政府提供家庭支持、預防及早期介入服務及措施,民眾可參閱下列表格說明:
項目 |
服務說明 |
服務據點查詢 |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
作為社區的福利服務窗⼝,依據民眾的問題,整體性評估家庭的問題,依據需求提供協助或協助資源連結:
1. 家庭經濟陷困:福利補助扶助、急難救助、實(食)物提供。
2. 家庭遭逢變故或功能受損:福利/法律諮詢、權益/法令宣導、協助就醫/喪葬/居住。
3. 家庭關係:重要關係人協尋、家庭關係協助等。
4. 兒少發展:育兒指導、特殊照顧(托育)服務、親職教育/輔導等。
5. 身心障礙或傷病:喘息服務、安置照顧、家庭支持服務方案、家務指導服務。
6. 個人生活適應:協助連結諮商或心理治療、自殺防治資源。 |
各縣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
家庭教育中心 |
家庭教育中心提供親子溝通、子女教養、婚姻關係經營、家庭資源與管理等面談諮詢服務,民眾可透過預約申請。另辦理親職、婚姻、失親、倫理等各式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
全國家庭教育中心資訊 |
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
以新住民及其家庭為服務對象,協助新住民適應在臺生活、培養就業能力,提供諮詢、通譯、經濟支持及家庭輔導等服務及資源連結,以及辦理新住民家庭活動等。 |
各縣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資訊 |
社區家事商談及未成年子女照顧計畫服務方案 |
針對育有未成年子女且父母有意離婚、離婚中、已離婚或分居者,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探視或扶養費用等事項有爭議之家庭,可透由各縣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轉介家事商談服務單位,提供商談、心理諮商/治療、陪同子女會面交往、親職教育課程等服務。 |
家事商談服務聯繫窗口 |
育兒指導服務方案 |
育有6歲以下兒童且有育兒指導需求之家庭親職示範、餐點預備、家務指導(環境安全指導)、親職諮詢等到宅服務及辦理親職課程與活動,並優先服務<脆弱家庭>、身心障礙者家庭、新手父母家庭、未滿20歲父或母、經社工評估有需求之家庭。 |
各縣市辦理育兒指導服務聯絡資訊 |
兒少及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 |
經評估有教養困難、照顧壓力或支持系統薄弱之家庭,並以社福中心服務或轉介之家庭為優先。提供課後臨托與照顧、家庭關懷訪視或輔導、少年團體與活動、家務指導服務、親職教育、親子活動、寒暑假生活輔導及休閒等。 |
各縣市小衛星服務據點 |
家庭寄養服務 |
當父母無法提供孩子適當的照顧,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評估後安置於寄養家庭,並由寄養父母提供暫時照顧,待孩子的原生家庭問題解決後,即可返回自己的家,詳情可參閱<認識寄養家庭服務>。 |
各縣市社會局(處) |
收出養媒合服務 |
收養是透過法律建立親子關係,除了近親(親戚)及繼親(繼子女)收養之外,無血緣關係收養必須經由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辦理媒合及收養,詳情可參閱<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 |
合法收出養機構 |
(二) 諮詢專線
若您遭遇生活上的不順心、面臨重大經濟壓力,或有婚姻關係、子女教養及未成年懷孕等問題,可運用以下諮詢專線,以陪伴您面對問題、減輕心理負擔:
項目 |
專線 |
說明 |
服務時間 |
心理諮詢 |
1925 |
免付費專線,提供傾聽、輔導、自殺評估、轉介醫療單位資訊等服務,協助民眾紓緩心理壓力或情緒困擾。 |
24小時 |
福利諮詢 |
1957 |
免付費專線,提供急難救助、社會救助、身心障礙福利、兒少福利、特殊境遇家庭等各項社會福利諮詢與通報轉介服務。 |
全年8:00-22:00 |
未成年懷孕諮詢 |
0800-25-7085 |
免付費專線,提供未成年懷孕者諮詢、心理支持及追蹤關懷等服務。若需要社會局協助時,將徵得當事人同意提供轉介服務。 |
週一至週五:9:00-18:00 |
家庭教育諮詢 |
412-8185(手機請加02) |
提供親子溝通、子女教養、婚前交往、婚姻關係經營、家庭資源與管理等諮詢。 |
週一至週六:9:00-12:00、14:00-17:00
週一至週五:18:00-21:00 |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家庭支持【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民國113年4月】
>>全國家庭教育中心資訊【資料來源:教育部家庭教育資源網 行政資源,民國113年4月】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提供甚麼服務呢?【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社會安全網,民國108年11月】
>>兒少家庭寄養服務【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民國112年6月】
>>何謂收出養【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民國113年4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二、兒少保護
(一) 不當行為通報檢舉
當您發現身旁的孩童疑似遭遇不當對待(舉例來說出現以下行為徵兆),或有人在網路上發布不當內容影響兒少,請勇於伸出您的援手,進行通報檢舉:
- 身體上出現無法解釋的傷痕,或身上新舊傷雜陳。
- 缺乏照顧:明顯比同年齡孩子來的瘦小或疑似營養不良、飲食失序等。
- 睡眠問題:像是半夜經常哭泣或是出現尿床。
- 行為上之變化:表現出退縮、沮喪、冷漠或突然喜愛纏著人;出現攻擊及自我防衛、自殘、自傷之行為。
- 不適當之性舉動:使用超乎年齡之性語言、性知識或任意觸摸他人之性器官等。
- 有無法交代之金錢來源:像是突然使用智慧型手機或是有不尋常之零用錢。
- 生活型態改變:像是離家、逃避上學或輟學等。
(二) 裁罰資訊查詢
家長可透過【托育媒合平臺】尋找合格登記居家托育人員(保母)、立案托嬰中心,以及【全國教保資訊網】查詢幼兒園評鑑情形等資訊。欲查詢托嬰中心、幼兒園是否有裁罰紀錄,或托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幼兒園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對孩童是否有過不當行為,可透過以下管道查詢:
- 【違反兒少法公告】:針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者,公告其姓名及裁罰內容,裁罰事項包含對兒少實施虐待、不當管教、性騷擾及性侵害等行為,或利用兒少從事犯罪或不正當行為,以及未依法設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等。民眾可透過此網站查詢違法托嬰中心、不適任托育人員。
- 【幼兒園裁罰紀錄查詢】:民眾可透過此網站查詢幼兒園裁罰事件,包含聘僱未具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幼兒園未改善評鑑項目、幼兒園超收等情事。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兒少保護【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民國113年6月】
>>兒童及少年保護【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民國113年4月】
>>孩童是未來的主人翁,除了建構一個能讓孩子們安心成長之婦幼安全空間外,家長能透過哪些方式得知孩童遭虐待、性侵害?【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婦幼專區,民國112年6月】
>>各縣市裁罰公告【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資訊網,民國113年4月】
>>幼兒園裁罰紀錄查詢【資料來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全國教保資訊網,民國113年6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三、其他相關福利資訊
(一) 站內文章資訊
以下為其他經濟、社會弱勢家庭相關之補助資訊,若為同性質之政府補助,不得重複領取:
- 【弱勢兒少福利報您知,給孩子一個明亮的未來!】:針對無謀生能力或在學之兒少,且無扶養義務人或扶養義務人無力維持其生活,像是失依孩童、家庭成員入獄服刑或失業等,本文彙整政府提供之各項生活扶助及醫療補助方案,盼能幫助孩童順利成長並擺脫貧困。
- 【(中)低收入戶者的福利總整理:就學、就業、醫療及住宅補助!】:本文羅列(中)低收入戶者就學、生活及就業相關之補助方案,民眾可依人生階段查找補助及協助資訊。
- 【照顧單親、特殊境遇家庭,政府提供各項扶助措施及補助!】:文內彙整特殊境遇家庭之經濟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及教育補助、醫療及創業貸款補助等措施,以及單親培力計畫、單親家庭服務中心等相關資訊。
- 【家中遭逢變故,政府提供哪些急難紓困方案?】:若您本人或家族成員遭逢一時急難,如傷亡、失蹤、服兵役或財產遭凍結等,因而導致生活陷於困境,此篇文章彙整政府所提供之急難紓困方案,補助對象不限18歲以下兒少。
(二)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提供各項兒少服務及福利措施,您可點選以下連結,快速查詢您所屬的縣市政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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