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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時有幾筆保障?帶您看懂勞保、國保老年給付和勞工退休金!

更新日期:民國115年10月31日
主要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為保障勞工退休後的生活,政府提供「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與「勞工退休金」3大保障。本文將帶您搞清楚,這3大勞工退休保障是什麼,以及請領條件和申辦流程為何。

目錄
一. 3種退休金概述
二.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
三. 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
四. 勞工退休金
(一)舊制勞工退休金
(二)新制勞工退休金

一、3種退休金概述

勞工退休保障 3大退休金制度是什麼? 請領條件
勞工保險
老年給付
屬於社會保險之一,為在職保險,只要依規定繳交保險費,離職退保且符合請領條件時,便可提出申請。
  1. 投保年資滿15年,辦理退保後,可選擇月領年金或一次領(民國97年12月31日前有勞保年資者,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2. 投保年資未滿15年,辦理退保後,僅能選擇一次領。但併計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有滿15年者,得於年滿65歲時,選擇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
國民年金保險
老年年金
屬於社會保險之一,主要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保、軍保的國民。被保險人依規定繳費,滿65歲可獲得老年經濟生活的基本保障。 年滿65歲,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且依規定繳納保險費。
勞工退休金 雇主應給予員工的退休保障,屬於雇主對員工的法定責任之一。勞工退休金分為新、舊制,以下為摘述:

舊制:工作年資採計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
新制:於民國94年7月1日施行,工作年資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不限同一事業單位」。
舊制:勞工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且符合下列情形可自請退休
  1. 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
  2.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
  3. 工作25年以上
新制:年滿60歲,無論是否在職,都可以請領
  1. 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
  2. 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勞工退休後可以在勞保局領幾筆退休金

※ 適用舊制勞工退休金者,另向事業單位申辦勞工退休金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退休3層保護網」摺頁【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民國115年6月】


二、勞工保險老年給付

(一) 請領資格與給付標準

  老年年金給付 老年一次金給付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請領資格
(符合右列條件之一,並辦理離職退保,即可請領)
1. 年滿60歲,保險年資滿15年(請領年齡逐步提高,如下圖所示)。
出生年次
(民國)
請領年分
(民國)
請領年齡
46(含)以前 98-106 60歲
47 108 61歲
48 110 62歲
49 112 63歲
50 114 64歲
51 116 65歲
52(含)以後 依出生年次計算滿65歲之年度 65歲
2. 從事具危險性質之工作(高壓室內/潛水作業)滿15年,年滿55歲。
3. 保險年資未滿15年,但併計「國民年金」保險年資滿15年,於年滿65歲時可請領。
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請領年齡逐步提高,如下圖所示)。
出生年次
(民國)
請領年分
(民國)
請領年齡
46(含)以前 98-106 60歲
47 108 61歲
48 110 62歲
49 112 63歲
50 114 64歲
51(含)以後 116(含)以後 65歲
民國97年12月31日之前參與勞保者
1. 保險年資滿1年,年滿60歲(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 保險年資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 在同一投保單位,保險年資滿25年退職者。
4. 保險年資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 從事危險性質之工作(高壓室內/潛水作業)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6. 轉投軍公教人員保險,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76條保留勞保年資規定退職者。
計算方式 以「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依下列2種方式擇優發給:
1. 平均月投保薪資 × 年資 × 0.775% + 新臺幣3,000元
2. 平均月投保薪資 × 年資 × 1.55%
以「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平均月投保薪資 × 給付月數
以「退保當月起前3年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平均月投保薪資 × 給付月數
領取方式 按月領取 一次領取 一次領取
線上試算 👉 老年年金給付 無 👉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二) 申辦方式

  郵寄或親臨勞保局申辦 個人線上申辦 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辦
應備文件
/ ( 可同時請領勞保及國保老年年金者,請填寫此表格)
(欲申辦自然人憑證可參閱<憑證IC卡申請>)

申辦窗口 1. 親洽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
2. 以「掛號方式」郵寄文件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登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申辦 經獲授權之投保單位經辦人登入「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代為申辦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民國114年12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三、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

(一) 領取資格

年滿65歲,曾參加過國民年金保險者且依規定繳納保險費,即可領取。

(二) 給付標準

以下列2種方式擇優發給,欲進行線上試算可參閱 👉 國民年金給付金額試算<老年年金給付>:

  1. (月投保金額 x 保險年資 x 0.65%) + 加計金額 (113年1月起為新臺幣4,049元)
    ※若為<列表8種情況者>,不得選擇此計算方式。
  2. 月投保金額 x 保險年資 x 1.3%

(三) 辦理方式

  • 1

    勞保局針對符合資格者寄發通知函,並附上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金融帳戶通知書

  • 2

    收到通知函後,填寫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金融帳戶通知書
    可憑以下方式擇一辦理:
    1. 使用自然人憑證或手機認證方式,進行線上辦理(欲申辦自然人憑證可參閱<憑證IC卡申請>)
    2. 以「掛號方式」郵寄金融帳戶通知書到勞工保險局(地址: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3. 親自送交金融帳戶通知書至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民國115年8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四、勞工退休金

一、舊制勞工退休金

(一) 請領資格

勞工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且符合下列情形可向事業單位申請自請退休:

  1. 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
  2.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
  3. 工作25年以上

(二) 給付標準

  1. 為「一次領取退休金」,計算方式為工作年資前15年每1年給2個基數,第16年起每1年給1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 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1年計。
  2. 基數: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3. 欲進行線上試算可參閱 👉 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年資之退休金試算表(勞退舊制)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勞退舊制【資料來源:勞動部,民國113年2月】

二、新制勞工退休金(民國94年7月1日後就職之勞工適用於新制)

(一) 請領資格與標準

  月退休金 一次退休金
請領資格 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 1. 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
2. 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選擇請領一次退休金
請領標準 將個人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金額,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利率等因素計算每月應核發退休金金額 個人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合計發給
領取方式 按季領取 一次領取
線上試算 以「行動電話認證」、「虛擬勞保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自然人憑證」,透過👉< 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點選「個人」→「試算」→「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核發金額試算」

【備註】
1. 未滿60歲喪失工作能力者,可提前請領退休金。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可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資未滿15年,請領一次退休金。關於請領條件請參閱<提前請領退休金(限未滿60歲喪失工作能力者)。>
2. 上述累積收益金額,除已分配入專戶之收益外,尚未分配期間之收益,以申請當月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公告最近月份之收益率,計算至申請當月止。

(二) 申辦方式

  郵寄或親臨勞保局申辦 線上申辦
應備文件
(未滿60歲喪失工作能力者請填寫此表格)
(僅適用於年滿60歲勞工請領一次、月退及續提新制勞工退休金。欲申辦自然人憑證可參閱<憑證IC卡申請>)
申辦窗口 1. 親洽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
2. 以「掛號方式」郵寄文件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退休金組(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進入「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系統申辦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勞工退休金【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民國1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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