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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大小事】帶您看結婚登記、各縣市聯合婚禮活動!

更新日期:民國114年1月8日
主要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交通部觀光署、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各縣市政府

 

本文統整與結婚相關政府服務與活動,包含結婚登記摘要說明、各縣市政府113年度結婚登記贈好禮及聯合婚禮活動 (於每年定期更新),提供給未來有結婚打算的民眾參考。

 

目錄
一. 結婚登記
二. 114年度結婚登記好禮活動
三. 114年度各縣市聯合婚禮活動

 

一、結婚登記

 

(一) 說明

 

在國內結婚採登記制,結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結婚登記,婚姻才算生效。您可在登記日前1~7個工作天<線上預約>,如欲於假日辦理結婚登記,請於登記日前3~30個工作天預約。若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二) 費用(單位:新臺幣/元)

  1. 換發國民身分證工本費50元/張。
  2. 換發戶口名簿規費30元/份。
  3. 申請結婚證明書規費100元/張。

 

(三) 應備文件

 

對象 參考應備文件
雙方為本國籍 具2位證人簽名之結婚書約(請參閱<範例>)
雙方當事人國民身分證
雙方當事人戶口名簿
近2年2吋照片1張(請參閱<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未成年人結婚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男性滿18歲未滿20歲,女滿16歲未滿20歲)
其中一方為外國人 具2位證人簽名之結婚書約(請參閱<範例>)
臺籍當事人國民身分證
臺籍當事人戶口名簿
外籍配偶護照或居留證
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
近2年2吋照片1張(請參閱<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若為外交部所列<特定國家外籍配偶>,須在外籍配偶原屬國完成結婚登記後,備齊結婚證明文件向駐外館處申請面談,再憑經駐外館處驗證之結婚證明文件,向國內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詳情可參閱<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外國人與我國國民結婚申請來臺面談作業要點>。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戶政業務申辦須知<身分登記>【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民國113年3月】
>>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民國113年3月】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外國人與我國國民結婚申請來臺面談作業要點【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民國112年3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二、114年度結婚登記好禮活動

 

民眾若在特定日期辦理結婚登記,像是2月14日西洋情人節、3月14日白色情人節、諧音我愛你5月20日、7夕情人節等,部分縣市戶政事務所(以下簡稱為戶所)推出結婚登記送好禮活動。 114年度資訊待更新中,或您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各戶政機關通錄>,點擊各官網查詢是否有最新活動。

 

 


 

三、114年度各縣市聯合婚禮活動

 

各縣市政府每年舉辦聯合婚禮活動,部分規定其中一方須設籍或就業於該縣市,部分活動開放給全國民眾,因報名名額有限(部分活動為額滿即截止報名),建議有結婚打算的民眾及早規劃。以下摘要114年度聯合婚禮資訊(將於每年定期更新),詳情請依各主管機關規定為準:

 

縣市 活動 報名期間 113年舉辦日期 名額 地點
臺中市 大甲媽集團婚禮 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3/8(六) 額滿為止 大甲鎮瀾宮前廣場
苗栗縣 2025苗栗客家桐花婚禮暨單身聯誼活動 預計2月下旬公告 4/19(六) 36對 西湖渡假村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大甲媽集團婚禮【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民政局),民國114年1月】
>>2025苗栗客家桐花婚禮暨單身聯誼 訊息快報!【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民國1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