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民國113年12月31日
主要資料來源: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文化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各地方政府
為鼓勵青年回鄉或投身參與社區發展,以及獎勵企業、組織或團體培育新一代青年進入地方,各部會政府提出獎補助計畫,而各縣市政府另針對青年留(返)鄉就業提供相關補助方案,本文將為您彙整所有相關資訊。
一、我是青年,想知道有什麼返鄉獎勵計畫或就業補助?
(一) 中央部會
方案 |
開放辦理時間 |
概述 |
獎補助金額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社區參與行動2.0 Changemaker計畫】 |
每年約1-3月 |
18-35歲青年,區分為Actor組及Changemaker組。入選後提供行動金,並經12月成果審查,提供競賽獎金。 |
🔸行動金:Actor組最高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Changemaker組最高30萬元。
🔸成果競賽獎金:2萬~20萬元不等。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在地課程及蹲點實作】 |
每年約5-10月 |
15-35歲青年,透過參與在地課程、蹲點實作、績優點子計畫,開啟對地方創生的各種可能想像。 |
🔸成為蹲點實作生:提供實作費至少2萬元,請依各實作單位公告為準。
🔸績優點子:提案入選者獲1萬元。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青年回鄉行動獎勵計畫】 |
每年約6-7月 |
🔸青年行動組:18-45歲青年,針對農村生活、生產、生態及文化各面向議題,提出解決方案。
🔸青+N聯盟組:至少1位18-45歲青年及1位年滿46歲,針對跨領域、跨世代協作始得克服之農村議題,共同提出計畫。 |
獎勵金最高80萬元 |
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 |
每年約8-9月 |
🔸18-45歲本國籍及外籍人士(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且須備有居留證或僑居證)。
🔸以青年個人、青年組成團隊(結合2-5人),提出解決社區及社群公共議題之行動計畫。 |
獎勵金最高120萬元 |
(二) 各地方政府
縣市 |
方案 |
適用對象 |
獎補助金額 |
桃園市 |
桃園市青農友善輔導計畫(每年約1-2月開放申請) |
以下摘述113年度計畫,114年度待公告:
🔸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18歲-45歲有志從事農業青年。
🔸未同時參加農業部青年農民農業經營準備金計畫,且符合申請條件之一(詳情請見申請資格)。 |
🔸「農業基礎課程」及「農場實習」:共4個月,提供3萬元/月生活津貼。
🔸「輔導農業經營及創業」:經審核通過後,每人最高補助20萬元。 |
臺中市 |
青年就業獎勵金 |
🔸設籍臺中市29歲以下之失業者。
🔸經推介就業於臺中市,且就業於臺中市勞工局公告特定行業別名單之事業單位、長照事業單位(照顧服務員)或立案托嬰中心(托育人員)。 |
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加保:
🔸滿14日(限失業3個月或當年度畢業生):3,000元
🔸滿1個月、3個月:5,000元(和平區6,000元)
🔸滿6個月:12,000元(和平區13,000元)
🔸弱勢青年加碼:滿1個月加碼3,000元、滿3個月及6個月加碼5,000元 |
彰化縣 |
青年留鄉返鄉就業學貸利息補貼 |
🔸設籍於彰化縣,年滿18-45歲本國籍青年,在學期間已申請就學貸款者。
🔸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工作地點在彰化縣,且全時工作受僱滿30日以上。 |
按季核發,最高補助24個月 |
雲林縣 |
雲林縣青年創業補助金 |
🔸設籍於雲林縣,年滿20-40歲,並符合申請資格。
🔸於雲林縣新設立事業後3年內提出申請,且所營事業符合條件。 |
🔸微創型補助:補助額度不超過總計畫資金50%,且不超過30萬元。
🔸專案型補助:補助額度不超過總計畫資金20%,且不超過200萬元。 |
屏東縣 |
青年穩定就業獎助計畫 |
🔸移居青年/返鄉青年:本國籍年滿15-44歲,設籍屏東縣,且符合申請條件者。
🔸應屆畢業青年:29歲以下,高中職以上應屆畢業生,且符合申請條件者。 |
就業滿1年可獲得1萬元。 |
👉 您也可以點選以下縣市,快速了解各地方政府提供之青年就(創)業計畫、資源及獎補助方案: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臺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二、我是企業、組織或團體,想協助青年,有什麼獎勵計畫?
為獎勵企業、組織或團體培育新一代青年進入地方,以下為政府提供的獎勵計畫。
方案 |
開放辦理時間 |
概述 |
獎補助金額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 |
113/12/1-114/1/15 |
🔸補助對象:農民團體、財團法人、依法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休閒產業相關團體或社會團體跨域合作為提案組織。
🔸須聘任或合作45歲以下青年至少1名,共同投入提案。
🔸提案內容:「地方創生組」提出未來創新推動重點及永續發展策略,以符合農村或農業社會實際需求;「農村再生組」結合在地產業特色推動食農教育,推動農村與學校及企業合作發展模式。 |
補助經費以80萬元/年為限。 |
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 |
113/12/1-114/2/3 |
🔸補助對象:依法設立之組織、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提案內容:「互助共好類」推動社造及村落文化工作;「自主參與類」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及藝文扎根活動。
🔸補助作業要點:「北北基宜、桃竹苗、連江縣」、 「中彰投、雲林縣」、 「嘉南、高屏、澎湖縣、金門縣」、 「花東」。 |
🔸互助共好類:最高獎勵50萬元/年
🔸自主參與類:最高獎勵10萬元/年。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聚點」地方創生人才培育獎勵計畫】 |
每年約11-12月 |
🔸補助對象: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組織、團體或法人。
🔸提案代表須為單位創辦人、負責人、代表人、內部實際管理階層等,並擁有5年以上蹲點經營地方創生、社區行動經驗者。
🔸提案內容:規劃「在地課程」、「蹲點實作」及「自提方案」。 |
🔸必要工作項目:最高獎勵金100萬元
🔸選擇性工作項目:最高獎勵金30萬元 |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