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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一次整理給您看!

更新日期:民國114年3月31日
主要資料來源:內政部移民署、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地方政府

 

為營造友善移民環境,協助新住民適應生活、保障新住民權利,政府提供各項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本文即彙整所有相關資源及資訊,協助新住民了解自身福利和權益。

 

目錄
一. 在臺生活協助
二. 醫療服務
三. 教育與學習
四. 就業協助

 

一、在臺生活協助

 

我想知道 管道或資源 說明
💡新住民在臺生活相關資訊 內政部移民署【新住民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內容包含戶籍篇、家庭篇、衛生篇、福利篇及工作篇等單元,並提供簡冊、電子書、摺頁及簡介短片供各界下載。
🔸服務語言:中、英、印尼、越、泰、柬、緬、日、韓。
💡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 請撥打📞1990諮詢 🔸提供外國人及新住民在臺生活之各項諮詢服務,包括簽證、居留、工作、教育文化、稅務、健保、交通、人身安全、子女教養、福利服務、法律資訊等事項。
🔸服務語言:中、英、日24小時全年無休;越、印尼、泰、柬為每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例假日及其他休息日)9:00 ~ 17:00
🔸詳情請參閱:內政部移民署【1990免付費服務專線
💡全臺各地新住民活動、課程及相關資訊 🔸內政部移民署【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或加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ifitw
🔸彙整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有關新住民就業、教育、醫療保健、社會福利、公共參與等資訊,使新住民可快速獲取政府相關資料,增進生活適應能力。
🔸服務語言:中、英、印尼、越、泰、柬、緬。
💡各縣市政府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據點 詳情請見各縣市政府官網: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苗栗縣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縣
臺南市/ 高雄市/ 花蓮縣/ 宜蘭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部分縣市政府建立新住民資訊平臺或專頁,提供關於新住民的社會福利、課程活動及照顧措施等資訊。

 

 


 

 

二、醫療服務

 

我想知道 管道或資源 說明
💡全民健康保險 🔸市話請撥打📞0800-030-5984128-678諮詢
🔸手機請撥打📞(02)4128-678諮詢
🔸持有居留證尚未設籍之外國籍或大陸地區配偶,除了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自受僱日起參加健保外,其餘在臺居住滿6個月起應參加健保(指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後,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1次且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
🔸外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尚未設籍,其配偶為我國籍,可享有同國人以下補助內容:
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
特殊群體生育調節補助
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
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定遺傳性疾病檢查
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
🔸符合公費疫苗各項適用對象之外籍配偶,均可接種,詳情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費疫苗接種】。
🔸外籍人士含大陸地區配偶之居留健檢,詳情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外籍人士(含陸配)居留健檢】。
💡設籍前新住民健保費補助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設籍前新住民健保費補助作業 🔸低收入戶之設籍前新住民:補助全額自付健保費。
🔸中低收入戶之設籍前新住民:補助1/2自付健保費。

 

 


 

 

三、教育與學習

 

(一) 我想知道有哪些學習資源?

 

管道或資源 說明
內政部移民署【新住民數位資訊E網 🔸提供免費實體電腦課程的開課行事曆、創意活動資訊、線上學習課程及電子書等資訊。
🔸設有新住民多元文化交流平台,提供「多元文化」、「教育」、「社會福利」、「就業」、「政府資源」等5大類資訊。
🔸參與線上學習課程,完成課程時數及課後問卷後,可於網站上獲得完成學習認證標示(星星圖示)。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 提供各縣市研習及競賽活動、樂學計畫、語文教材(越、印尼、泰、緬、柬、馬來、菲語)等資訊。

 

(二) 我想知道有哪些獎補助計畫?

 

獎補助計畫 申請時間 說明
內政部移民署【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約每年2~3月 🔸新住民:
(1) 優秀獎學金:新臺幣(以下同)8,000~1萬2,000元。
(2) 清寒助學金:8,000~1萬2,000元。
(3) 證照獎勵金:3,000~5萬元。
🔸新住民子女:
(1) 特殊才能獎勵金:5,000~1萬元。
(2) 總統教育獎勵金:1萬5,000元。
(3) 優秀獎學金:2,000~1萬1,000元。
(4) 清寒助學金:3,000~1萬2,000元。
內政部移民署【新住民及子女築夢計畫 約每年10~11月 依規定主題組別撰寫築夢計畫書,各組別選出10組獲勝者,每組最高可獲得築夢獎金10萬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補助 於報名時申請 🔸適用對象:外籍配偶符合獨立負擔家計、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家暴被害人、15 歲~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職業災害失能勞工等。
🔸政府補助報名資格審查費、學(術)科測試費及證照費,最多補助3次,同一職類同一級別以補助1次為限。

 

 


 

 

四、就業協助

 

管道或資源 說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 🔸適用對象:與國人結婚而移居臺灣之新住民。
🔸補助津貼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小時最低工資,且不超過每月最低工資,補助3個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臨時工作津貼 🔸適用對象:與國人結婚而移居臺灣之新住民。
🔸補助津貼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小時最低工資,且不超過每月最低工資,最長6個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求職交通補助金 🔸適用對象:與國人結婚而移居臺灣之新住民。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評估及推介面試,符合相關規定可申請求職交通補助,每次發給500元至1,250元不等,每年度以4次為限。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僱用獎助 🔸適用對象:與國人結婚而移居臺灣之新住民。
🔸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每人每月11,000元, 最長12個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