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民國114年12月31日
主要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各縣市政府
孕婦產檢有沒有補助?孕期需要接種什麼疫苗?孕婦享有哪些福利?這篇文章將一次帶您了解孕婦相關的各項補助及資源,包括產前檢查補助、公費疫苗接種,產後健康照護,以及各縣市政府的產檢車資補助等資訊,陪您安心度過整個孕期!
一、孕產健康照護
(一) 產前檢查、遺傳診斷及產後健康照護
| 項目 |
對象 |
說明 |
每案補助金額 (單位:新臺幣/元) |
| 孕婦產前檢查 |
1. 具有全民健保身分的孕婦。
2. 未納健保的新住民孕婦(配偶須為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於中華民國)。 |
從妊娠第1~3期,共補助產檢14次。 |
請參閱<產檢項目與補助金額> |
| 母嬰親善醫療機構每次產檢進行「母乳衛教指導」,共14次。 |
每次20元,共補助280元 |
| 妊娠第8-16週、妊娠第20週前後及妊娠第32週後,共補助「超音波檢查」3次。 |
每次526元~550元,共補助1,578元~1,650元 |
| 妊娠第24-28週,提供「貧血檢驗」1次。 |
130元 |
| 妊娠第24-28週,提供「妊娠糖尿病篩檢」1次。 |
194元 |
| 妊娠未滿17週前及妊娠29週以上,共補助「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服務」2次。 |
每次100元,共補助200元 |
| 妊娠滿35週至未達38週前,補助「乙型鏈球菌培養篩檢」1次。 |
500元 |
| 補助「Rubella IgG檢驗」1次(於第2次產檢提供,未及可於第8次產檢提供)。 |
216元 |
| 補助「HBsAg、HBeAg檢驗」1次(於第2次產檢提供,未及可於第8次產檢提供)。 |
450元 |
| 產前遺傳診斷 |
34歲以上、本人或配偶或家族有罹患遺傳性疾病、曾生育過異常兒、超音波篩檢胎兒可能有異常等孕婦。 |
補助「產前細胞染色體檢查及基因檢驗」1次。 |
減免5,000元 |
| 符合上述條件,且另符合低收入戶或優生保健資源不足區之民眾。 |
由採檢院所另行減免,最多減免採檢費用3,500元 |
| 產後健康照護服務 |
1. 具有全民健保身分的孕婦。
2. 未納健保的新住民孕婦(配偶須為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於中華民國)。 |
第一次:產後1個月內(建議於產後1-2週)
1. 生理量測:體重、血壓
2. 疾病與身體機能評估:
(1) 孕產期疾病後續評估
(2) 慢性病評估
(3) 身體、骨盆泌尿機能評估
3. 心理健康:愛丁堡憂鬱量表(個案自評)
4. 產後生活型態及生育之諮詢:
(1) 睡眠、家庭支持評估之諮詢
(2) 餵養、孩子照護諮詢
(3) 戒菸、酒、非法藥物諮詢
(4) 疫苗諮詢 |
補助醫療院所540元、助產所432元 |
第二次:產後3個月內(建議於產後6-8週)
1. 生理量測:體重、血壓
2. 疾病與身體機能評估:
(1) 孕產期疾病後續評估
(2) 慢性病評估
(3) 身體、骨盆泌尿機能評估
3. 心理健康:愛丁堡憂鬱量表(個案自評)
4. 產後生活型態及生育之諮詢:
(1) 運動、營養諮詢
(2) 性生活、避孕、下一胎諮詢 |
補助醫療院所450元、助產所360元 |
(二) 口腔檢查
孕婦因荷爾蒙變化及飲食習慣的改變,較容易出現牙齦發炎、蛀牙及牙周病等問題。為維護孕期口腔健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提供孕婦每3個月一次的免費洗牙服務,只要攜帶孕婦手冊,至牙科診所即可享受健保補助。詳情請參閱孕產婦關懷網站<懷孕初期:口腔檢查篇-孕期生活注意事項>。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孕婦產前檢查項目及補助金額【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國114年12月】
>>產前遺傳診斷【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國114年12月】
>>有關「產後健康照護服務方案」內容說明【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國114年5月】
二、預防接種
(一) 孕期內建議接種疫苗
(二)德國麻疹疫苗(孕期不可接種)
建議可於懷孕前進行德國麻疹抗體檢測。若檢查結果呈陰性,且為育齡婦女(15-49歲),可檢具報告,於3個月內至各衛生所或合約院所,免費接種1劑公費MMR疫苗。接種疫苗後4週內應避免懷孕。
懷孕期間經檢測未具德國麻疹抗體,應避免前往德國麻疹流行地區,並於產後盡速接種1劑MMR疫苗。產後持該胎次檢驗日起之2年內德國麻疹抗體檢驗報告者,可免費接種1劑公費MMR疫苗。
詳情可參閱<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easles, Mumps and Rubella, MMR)>。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育齡婦女(15-49歲)【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民國114年12月】
三、產檢車資補貼
💡目前僅有部分縣市提供孕婦產檢車資補貼,補助孕婦往返醫療院所進行產檢或就醫,以及產後回診或陪同寶寶預防接種及就醫等。以下內容供民眾參考,實際申請資格、條件及金額,請以各主管機關最新的公告為準。
| 縣市 |
對象 |
補助金額 |
使用效期 |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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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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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基隆市的孕婦
2. 外國籍孕婦,其配偶設籍基隆市 |
補助項目包含產檢車資、孕婦營養品及治裝費補助,每次孕期最高補助20,000元。 |
預產期後3個月內 |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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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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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臺北市的孕婦
2. 外國籍孕婦,其配偶設籍臺北市 |
補助電子乘車金8,000元,每趟最高補助250元。 |
預產期後6個月內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祝您好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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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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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新北市的孕婦,或為外國籍孕婦,其配偶設籍新北市,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1. (中)低收入戶
2. 夫妻總收入未達150萬元 |
補助電子乘車券,每趟最高補貼200元,最多28趟。 |
預產期後6個月內 |
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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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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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桃園市的孕產婦
2. 外國籍孕產婦,其配偶設籍桃園市 |
補助電子票證9,000元,每趟最高補助250元。 |
預產期(或寶寶出生)後7個月內 |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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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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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並居住新竹市的孕婦
2. 居住於新竹市的外國籍孕婦,其配偶為新竹市市民 |
補助乘車券6,000元,每趟依實際車資折抵。 |
預產期後3個月內 |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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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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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苗栗縣之未滿20歲的孕婦
2. 未滿20歲外國籍孕產婦,其配偶設籍苗栗縣 |
每次孕期補助6,000元,偏遠地區者增加補助2,000元。 |
預產期後3個月內 |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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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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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臺中市的孕產婦
2. 外國籍孕產婦,其配偶設籍臺中市 |
補助電子乘車金,每趟最高補貼200點,最多30趟。 |
預產期後6個月內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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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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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南投縣的孕婦
2. 外國籍孕婦,其配偶設籍南投縣 |
補助5,000點(等值5,000元),上下車一端為中彰投地區,每趟車資補助上限為250點。 |
預產期後3個月內 |
南投縣政府網路e櫃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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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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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嘉義市的孕婦
2. 外國籍孕婦,其配偶設籍嘉義市 |
補助乘車券4,500元,每趟最高補助150元。 |
寶寶出生後3個月內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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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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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經醫師診斷懷孕且須安胎或休養
2. 設籍臺南市的孕婦,或與設籍臺南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之孕婦(含外縣市及外國籍配偶) |
補助項目包含回診交通費、代辦勞務服務費、家務協助及餐食照顧費、居家護理師訪視費,最高補助11,000元。 |
產後3個月內申請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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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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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高雄市的孕婦
2. 外國籍孕婦,其配偶為高雄市市民
3. 經社工評估有需求者 |
補助乘車券28張,每趟最高補助180元。 |
寶寶出生後6個月內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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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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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籍屏東縣的孕婦
2. 外國籍孕婦,其配偶設籍屏東縣 |
補助乘車券6,000元,各20張面額100元及200元。 |
寶寶出生後2個月內 |
屏東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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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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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花蓮市的孕婦 |
乘車補助3,000元,每趟最高補助200元,單日最高400元。 |
寶寶出生後2個月內 |
花蓮市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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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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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居住於山地鄉及平地鄉之原住民
2. 居住於山地鄉之非原住民 |
依距離(5公里以上)補助,每次補助200元、600元或1,000元。 |
請洽轄區衛生所詢問內 |
臺東縣衛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