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民國115年7月30日
主要資料來源:勞動部、衛生福利部
性別平等工作法的成立目的,旨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本文統整性別平等工作相關假別,提醒您應有的請假權利;若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或您遭遇職場性騷擾時,帶您了解該向誰申訴!此外,為協助婦女重新返回職場或創業,勞動部與經濟部提供各式服務與資源,也一併彙整給您看!協助您善用政府服務,安心工作、勇敢追夢。
一、我想知道性別平等工作法的假別
| 假別 |
申請資格 |
請假天數 |
說明 |
| 生理假 |
女性員工因生理日導致工作有困難者 |
1日/月(全年請假日數若逾3日,超出部分併入病假計算) |
請假期間領半薪 |
| 產檢假 |
女性員工妊娠期間 |
7日 |
請假期間薪資照領 |
| 安胎休養 |
女性員工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 |
依相關法令規定(適用勞動基準法者,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 |
| 產假 |
女性員工分娩 |
8週 |
請假期間薪資照領,任職未滿6個月者則領半薪 |
| 女性員工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 |
4週 |
| 女性員工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 |
1週 |
雇主可不支薪 |
| 女性員工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 |
5日 |
| 陪產檢及陪產假 |
受僱者陪伴其配偶妊娠產檢或其配偶分娩時 |
7日 |
陪產檢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領 |
| 育嬰留職停薪 |
在公司任職滿6個月,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申請 |
最長2年 |
請假期間無薪資。就業保險年資滿1年以上者,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平均月投保薪資60%)+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平均月投保薪資20%),最長可領6個月。 |
| 家庭照顧假 |
當家庭成員進行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受僱者親自照顧 |
7日/年 |
併入事假計算 |
| 哺(集)乳時間 |
受僱者子女未滿2歲,須親自哺(集)乳者 |
60分鐘/日(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外,加班達1小時以上者,雇主應再加給30分鐘) |
視為工作時間 |
| 減少/調整工時 |
受僱於員工數30人以上公司,且育有未滿3歲子女;若是受僱於未滿30人公司,則需與雇主協商 |
減少1小時/日,或調整工作時間 |
減少之工時不得請求報酬 |
👉 提醒您,若您任職於員工數達100人以上之公司,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和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若您是雇主或人資主管,建議您可以閱讀【建立友善職場,雇主必看的補助方案一次報你知!】,瞭解更多詳情。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專區【資料來源:勞動部,民國115年7月】
>>促進工作平等措施【資料來源:勞動部,民國112年9月】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民國115年7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二、若雇主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我要怎麼申訴?
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在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陞遷、教育、訓練、其他類似活動、各項福利措施、薪資給付、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皆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若雇主有違法行為,您可檢具相關事證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您可參閱以下申訴流程:
- 1
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透過各地方政府所設置之專線電話、臨櫃申請或線上系統進行申訴,可至勞動部就業平等網查詢勞動部性別平等工作法諮詢及申訴聯絡窗口。
- 2
調查及蒐集相關資料
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確認申訴資料符合規定後,進行資料調查及蒐集。
- 3
召開會議
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召開「性別平等工作會」或「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
- 4
申訴結果通知
申訴人透過書面方式得知申訴結果。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性別歧視禁止專區【資料來源:勞動部,民國115年7月】
>>便民服務【資料來源:勞動部就業平等網,民國115年7月】
三、若發生職場性騷擾,我要向誰申訴?
(一) 何謂職場性騷擾?
依據性別平等⼯作法第12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以下為簡單說明:
- 受僱者在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行(例如講黃色笑話、不當肢體碰觸、傳送不雅照片),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 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暗)⽰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詞或⾏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 對於因僱用、求職或執行職務關係受自己指揮、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
- 其他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之性騷擾:
(1) 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所屬事業單位之同一人,為持續性性騷擾。
(2) 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不同事業單位,具共同作業或業務往來關係之同一人,為持續性性騷擾。
(3) 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為性騷擾。
(二) 我要向誰申訴?
| 向誰申訴 |
說明 |
| 向雇主申訴 |
以言詞、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向雇主或公司受理性騷擾申訴之人員或單位提出申訴。雇主須於接獲申訴之翌日起2個月內調查並結案,但必要時可延長1個月。 |
| 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 |
若有以下情形,可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
(1) 受僱者或求職者遭受老闆(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性騷擾。
(2) 經向雇主申訴,雇主未處理。
(3) 不服雇主所為調查或懲戒結果。 |
| 向警察局申訴 |
警察局製作調查筆錄,若屬於職場性騷擾事件,將移送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處理;若屬於跟蹤騷擾行為,可請警方對行為人核發告誡書,或被害人也可向行為人提出跟騷罪告訴。 |
👉 更多詳情,可參閱【遭遇性騷擾,我該怎麼辦?要如何申訴?】。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職場性騷擾預防及處理【資料來源:勞動部,民國115年2月】
>>性別平等工作法【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112年8月】
四、我想知道協助婦女投入職場的支持服務與資源
性別平等工作法於民國91年3月8日起施行,為響應38國際婦女節,以下將帶您來看勞動部與經濟部為協助婦女投身職場或創業所提供的服務與資源。
(一) 再就業、二度就業及失業婦女
※「二度就業婦女」指的是,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2年以上,再次返回職場之婦女,請參閱二度就業婦女。
※ 欲查詢「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請參閱各地就業服務據點。
| 方案/資源 |
服務對象 |
說明 |
| 臨時工作津貼 |
為失業者(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就業服務法第24條特定對象),並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於求職登記起14日內未能推介就業。
2. 有正當理由無法接受推介工作。 |
可領取基本工資新臺幣(以下同)196元/小時,合計不超過29,500元/月,最長領6個月。 |
| 求職交通補助金 |
為失業者(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就業服務法第24條特定對象),並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 推介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
2. 為(中)低收入戶、家庭暴力被害人。 |
可領取500-1,250元/次,每年最多領4次。 |
|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須符合以下資格任一,且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者:
1. 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者:請參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2. 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之特定對象:請參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官網說明(北基宜花金馬/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屏澎東) |
1. 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者:參加職訓期間可領取生活津貼,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按月於期末發給,最長發給6個月。(申請人「有扶養無工作收入眷屬」,每扶養1人加給10%津貼,最多加給20%。)
2. 特定對象失業者:領取基本工資60%,2年內最長領6個月,身心障礙者為12個月。 |
|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 |
若您為失業者(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並符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適用對象,譬如說獨力負擔家計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或經濟弱勢戶等,並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
補助個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為基本工資196元/小時,合計不超過29,500元/月,最長領3個月,特定對象經評估後,可延長至6個月。 |
| 婦女再就業計畫 |
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之婦女,完成自主訓練並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就業或自行就業(自主訓練獎勵),或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推介就業或自行就業(再就業獎勵)。 |
1. 自主訓練獎勵:發給2萬元,完成自主訓練180日內就業,再發給1萬元。
2. 再就業獎勵:就業滿30日發給獎勵金,最多發給6個月。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且連續受僱同一雇主者,每月發給1萬元;部分工時工作且每月薪資達最低工資1/2以上者,每月發給5千元。 |
| 就業服務相關資訊諮詢 |
符合二度就業婦女資格者。 |
可親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777-888詢問。 |
| 研習課程 |
符合二度就業婦女資格者。 |
請參閱二度就業婦女就促研習課程一覽表。 |
(二) 一般婦女(未限定身分別)
| 方案/資源 |
服務對象 |
說明 |
| 女性創業飛雁計畫 |
女性公司負責人、女性(共同)創辦人或董事。 |
提供創業培訓相關課程與計畫,以及女性創業菁英獎選拔活動。 |
|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
需為18-65歲女性公司負責人,並符合以下資格,可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1. 公司(稅籍)登記未超過5年。
2. 員工數(不含負責人)未滿4人。
3. 曾在3年內參與政府創業課程18小時。 |
稅籍登記:最高可貸50萬元;公司/商業登記:最高可貸200萬元。
貸款年限最長7年,政府補貼前2年利息。 |
👉 欲瞭解更多「職業訓練」相關資訊,您可以閱讀【想提升職場能力,可運用什麼政府訓練資源?】。
👉 欲得知更多「創業」相關資訊,您可以閱讀【想創業缺資金?政府資源一把罩,協助您實現夢想!】。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勞工補助【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民國115年7月】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民國115年7月】
>>二度就業婦女【資料來源:台灣就業通 找工作,民國115年7月】
>>二度就業婦女【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民國114年10月】
>>女性創業飛雁計畫【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民國1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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