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民國113年5月20日
主要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內政部移民署
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後,合法居留3年以上且每年居留滿183日以上,可申請歸化國籍;此外,針對有特殊貢獻者或高級專業人才,歸化國籍不必喪失原有國籍,且無居留期間限制。本文將摘要說明外籍配偶及高級專業人才歸化國籍流程及條件,並於文末列出新住民相關資源及資訊,協助新住民適應生活及了解自身福利和權益。
一、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國籍
(一) 概述
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後,欲申請歸化國籍,須符合相關居留規定,如下圖摘要說明:

(二) 歸化國籍申請流程
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後,欲申請歸化國籍,須符合相關居留規定,如下圖摘要說明: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國籍申辦須知【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民國113年5月】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連續居留或居留滿一定期間申請定居送件須知【資料來源:內政部移民署,民國113年1月】
二、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國籍
(一) 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
若外籍人士在科技、經濟、教育、文化或藝術、體育等領域方面為高級專業人才,符合<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之一,即可提出申請。
(二) 歸化國籍申請流程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高級專業人才專區【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民國113年5月】
三、新住民相關資源及資訊
項目 |
說明 |
資料來源 |
1990免付費服務專線 |
提供外國人及新住民在臺生活之各項諮詢服務,包括簽證、居留、工作、教育文化、稅務、健保、交通、人身安全、子女教養、福利服務、法律資訊等事項。服務時段如下:
1. 中、英、日語:24小時全年無休。
2. 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每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例假日及其他休息日)9:00 ~ 17:00。 |
內政部移民署 |
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
彙整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有關新住民就業、教育、醫療保健、社會福利、公共參與等資訊,協助新住民適應生活、了解自身福利及權益,並鼓勵新住民及其子女勇於築夢。 |
新住民數位資訊E網 |
新住民數位資訊E網結合資訊教育訓練課程報名、線上學習、電子書及與新住民相關的網站資源,新住民可在完成會員註冊後參加線上課程,且上完1堂課程將獲得結業證書1張,憑藉結業證書可將上課時數變成歸化時數。 |
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
以新住民及其家庭為服務對象,協助新住民適應在臺生活、培養就業能力,提供諮詢、通譯、經濟支持及家庭輔導等服務及資源連結,以及辦理新住民家庭活動等,可透過此連結查詢各縣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據點、聯絡窗口及最新資訊。 |
各縣市政府新住民資訊 |
除了上述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部分縣市政府建立新住民資訊平臺或專頁,提供關於新住民的社會福利、課程活動及照顧措施等資訊: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苗栗縣/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福利補助及照顧服務)/ 金門縣 |
各縣市政府 |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