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民國113年7月31日
主要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衛生福利部
若您是初次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本文統整一些實用資訊,像是:要具備什麼資格才能申請外籍看護工?找仲介代辦該注意什麼?不想找仲介,使用政府的直聘管道要怎麼申請? 而在聘僱外籍看護工之後,您還可視情況使用長期或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弱勢家庭另可申請補貼等。現在就一起來看看吧!
一、要具備什麼資格,才可以申請外籍看護工?
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的被看護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前往「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評估醫院」進行評估,開具診斷證明書且結果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 (1) 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
- (2)年滿80歲至未滿85歲,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或全日照顧需要。
- (3)年滿85歲以上,有輕度以上依賴照護需要。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且符合特定障礙類別之一,請參閱<取得聘僱資格>。
- 使用長期照顧服務(居家或日間照顧服務,或家庭托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
- 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失智症輕度以上(CDR量表≥1)。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取得聘僱資格【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民國113年7月】
二、我想找仲介代辦,該注意什麼?
| 項目 |
說明 |
| 要怎麼選仲介公司? |
1. 可使用「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查詢系統」,查詢仲介公司的「違規記錄」及歷年「評鑑結果」等資訊。
2. 或使用<地圖模式>搜尋,選擇鄰近優質的仲介公司。 |
| 雇主要繳給仲介哪些費用? |
依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仲介收取以下費用:
1. 登記及介紹費:不超過外籍看護工1個月薪資。
2. 服務費:每年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 |
| 仲介要代辦哪些事項? |
1. 雇主與仲介所簽的合約,將明確規定仲介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包含辦理外籍看護工之招募、引進、接續聘僱及協助雙方溝通等,您可參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定型化契約範本>。
2. 您可參閱<雇主常見問題>,了解更多關於委託仲介需要注意的事項。 |
| 選外籍看護工需要注意什麼? |
1. 請詳列並告知仲介您聘雇外籍看護工的需求與標準。
2. 可要求仲介提供視訊服務進行挑選。
3. 確認外籍看護履歷有確實更新,並請仲介提供多份履歷供您參閱。 |
| 與外籍看護工簽約需注意什麼? |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外籍看護工聘僱期間一次最長為3年,而除了約定聘僱期間之外,勞動契約應包含約定工作內容及地點、 工資與膳宿、工作時間、休假、休息與特別休假。 |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移工工作資格及規定【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外國人勞動權益網,民國113年7月】
>>勞動契約【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民國113年5月】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查詢系統【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民國113年7月】
>>簡化家庭看護移工申請並擴大免評及留用中階技術人力 勞動部修正法規今公告【資料來源:勞動部,民國112年10月】
>>「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委任辦理就業服務事項契約」(含英、越、印、泰譯文)及「雇主委任招募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之外國人契約」【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民國113年6月】
三、我想直接聘僱外籍看護工,該如何申辦?
以下摘要說明初次聘僱者直接聘僱外籍看護工之流程,您也可以持自然人憑證至<外國人直接聘僱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辦理,建議您先閱讀<雇主辦理直聘前注意事項>,了解就業安定費、外國人薪資、保險及勞動基本福利,以及工作資格及條件等資訊。
- 1
取得聘僱資格
雇主初次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應於預定招募外國人前6個月內,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取得<聘僱資格>。
- 2
辦理招募許可函
雇主取得聘僱資格後,請檢附<相關文件>,透過直聘中心向勞動部辦理【招募許可函】 → 取得初次招募許可函後完成<聘前講習> → 選擇國內承接外國人。
- 3
辦理聘僱許可函
經由直聘中心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函】:
1. 合意轉換者:新雇主應於接續聘僱外籍看護工翌日起15日內提出申請。
2. 到期轉換者,新雇主須於「與外籍看護工簽署雙方合意接續聘僱文件」翌日起15日內提出申請。
👉 雇主取得聘僱許可函後,得依法繳納就業安定費、注意移工居留證效期、為移工加保健保及定期健康檢查等,詳情請看<外國人聘僱後管理>。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外國人直接聘僱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民國113年7月】
>>家庭看護工【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民國113年7月】
>>初次聘僱外國人【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民國113年7月】
四、有什麼政府服務及補助我可以申請?
(一) 補貼弱勢家庭聘僱外籍看護工
自111年8月10日起,政府實施調高家事移工月薪方案,看護工每月薪資從新臺幣(以下同)1萬7千元 → 2萬元元。
為了降低調薪對經濟弱勢家庭造所成的衝擊,若雇主或被看護者為(中)低收入戶、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自111年8月10日起至114年8月9日止之聘僱許可期間內,可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薪資補助,每月最高補助3千元。
👉 申請方式請參閱<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補助>。
(二) 可使用長照服務
已聘僱外籍看護工,且被看護者經地方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為第2級(含)以上者,為舒緩外籍看護工空窗期的照顧壓力,可申請<長期照顧服務>,包含到宅沐浴車、交通接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專業服務及喘息服務等。
👉請撥1966長照專線洽詢。
(三) 可使用短期替代照顧服務
為使看護工能適時休假,並同時兼顧被看護者的照顧需求,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雇主聘僱外籍看護工,且被看護者經地方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為第2級(含)以上者,可申請<短期替代照顧服務>,依情形每年最多補助38天或31天, 給付額度及部分負擔金額如下表所述。此外,短期替代照顧服務與<長期照顧-喘息服務>合併使用,1年累計最多可申請52天。
👉請撥1966長照專線,或洽「被照顧者所在地長照中心」申請。
| 長照需要等級 |
每年給付額度 |
部分負擔金額 |
低收入戶
0% |
中低收入戶
5% |
一般戶
16% |
| 第2~6級 |
87,780元 |
0 |
4,389元 |
14,045元 |
| 第7~8級 |
71,610元 |
0 |
3,581元 |
11,458元 |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調高家事移工月薪及補助家庭看護工薪資專區【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外國人勞動權益網,民國112年10月】
>>聘僱外看家庭可使用長照服務【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長期照顧,民國112年9月】
>>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 短期替代照顧服務懶人包【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外國人勞動權益網,民國1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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