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民國115年9月30日
主要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當面對被資遣的情況時,請別緊張,先來看看哪些服務能夠支持生活吧!
失業勞工可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依個人情況申請「求職交通補助金」、「臨時工作津貼」或「跨域就業津貼」等相關補助措施。
若仍無法就業,完成失業認定後可申請「失業給付」。
而對於想提升技能或轉換跑道的勞工,可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並依規定申請「職業訓練⽣活津貼」。
針對家中有就讀⾼中職或⼤專校院⼦女的失業勞工,除了失業給付的⾦額提⾼之外,也提供「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
若失業後欲創業者,也能在確認資格後,申請「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
本文將針對上述不同方案摘要說明,協助您了解各項措施的適用對象、申請條件、給付或補助內容。
一、非自願離職條件
欲申請失業相關補助,須先向公司索取「離職證明書」,其離職原因為「非自願離職」。而非自願離職的情況,可大致分為以下情況:
| 狀況 |
說明 |
| 公司消失 |
勞工因雇主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而離職。 |
| 特定離職狀況 |
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之事而離職。 |
| 約聘結束未就業 |
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後,超過1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 |
| 職災勞工 |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85條」第2款、第3款或第4款終止勞動契約。 |
二、失業相關補助
(一) 失業補助方案
以下為非自願離職者的失業補助/給付方案摘要說明,詳情請依各方案主管機關規定為準,或可至勞動部<我失業了該怎麼辦?>查詢更多詳情。
👉 若您是15 ~ 29歲青年,可參閱<協助青年職涯發展,帶您看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
👉 若您是中高齡者(45 ~ 65歲)或高齡者(65歲以上),可參閱<透過政府獎補助措施,讓熟齡族安心邁向就業之路!>。
👉 若您想查詢就業保險年資,可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險年資及查詢投保資料管道>線上查詢。
| 方案 |
資格條件 |
給付/補助說明(單位:新臺幣/元) |
| 就業保險-失業給付 |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
- 離職辦理退保當⽇前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 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於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
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按月發給,最長給付6個月。
👉申請人「有扶養無工作收入眷屬」、「已年滿45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失業期間另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少於基本工資」,可參閱<其他條件說明>。 |
| 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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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參加職訓期間,可領取職訓生活津貼,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按月於期末發給,最長發給6個月。
👉申請人「有扶養無工作收入眷屬」,每扶養1人加給10%津貼,最多加給20%。 |
|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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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領取基本工資60%,2年內最長領6個月,身心障礙者為12個月。 |
| 求職交通補助金 |
- 為失業者(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就業服務法第24條特定對象)。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諮詢及推介面試。
- 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推介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
(2) 為(中)低收入戶、家庭暴力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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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領取500-1,250元/次,每年最多領4次。 |
| 臨時工作津貼 |
- 為失業者(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就業服務法第24條特定對象)。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 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於求職登記起14日內未能推介就業。
(2) 有正當理由無法接受推介工作。
- 經評估得推介從事臨時津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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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領取基本工資196元/小時,合計不超過29,500元/月,最長領6個月。 |
| 跨域就業津貼 |
- 為失業者(高齡者、中高齡者或就業保險被保險人)。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諮詢及推介跨域就業。
- 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
- 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
(2) 非自願性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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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依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發給1,000-3,000元/月,最長以12個月為限。
2. 租屋補助金:以租金60%發給,最高補助5,000元/月,最長以12個月為限。
3. 搬遷補助金:核實發給,最高30,000元。 |
|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 |
- 符合該方案之非自願離職條件。
- 未請領老年給付。
- 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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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公立4,000元,私立6,000元。
2. 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公立13,600元,私立24,000元。
👉申請人為「獨力負擔家計」或「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本補助規定:依上述金額加給20%。 |
| 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 |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
- 接受勞動部創業諮詢輔導及適性分析。
- 3年內參加勞動部或政府創業研習課程至少18小時。
- 登記成為事業負責人,且登記日前14日內為失業狀態(無就業保險投保紀錄及未擔任其他事業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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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貸款額度:200萬元(僅辦有稅籍登記者最高為50萬元)。
2. 利息補貼:貸款期間最長7年,前3年由勞動部全額補貼利息,第4年起若年息超過1.5%,超出的部分由勞動部補貼。 |
(二) 其他條件說明
如欲申請<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您的身分可能使您能領取的給付金額或期間不同,以下統整不同身分別的加給,以及在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有工作者的給付標準。
| 身分別 |
說明 |
| 有扶養無工作收入眷屬 |
若扶養無工作收入之父母、配偶、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子女,每扶養1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10%加給給付,最多加給20%。 |
| 已年滿45歲 |
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時已年滿45歲,最長可領取9個月的失業給付。 |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申請⼈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時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可領取9個月的失業給付。 |
| 失業期間另有工作 |
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另有工作者,若每月工作收入少於基本工資, 其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超過其平均月投保薪資80%部分,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則不扣除。 |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就業保險<失業給付>【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15年9月】
>>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15年9月】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資料來源:勞動部,115年9月】
>>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5年9月】
>>就業服務法第24條【資料來源:法務部 全國法規資料庫,115年9月】
>>求職交通補助金、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跨域就業津貼【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4年7月】
>>失業給付【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3年11月】
>>保險年資及查詢投保資料管道>【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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